【以案示警】无证驾车撞人逃逸 桃江交警雷霆出击

发布时间:2026-03-03 09:35 信息来源: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秦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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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晚,在桃江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两名行人在事故中受伤,其中一人伤势危重,直至3月1日才脱离生命危险。案件发生后,桃江交警快速出击、缜密侦查,仅用一天时间便锁定肇事车辆及嫌疑人,成功破获该案。

  当日19时05分许,在桃花江镇牛潭河路污水厂附近路段,正在路边散步的行人李某、付某被一辆快速驶过的小车撞倒。事发后,小车驾驶员不但不停车施救,反而驾车迅速逃离了现场,与之同行的另外几名群众迅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接到110情报指挥中心派警指令后,桃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调查,此时,肇事车辆已经逃离现场,两名伤者都已送往医院救治。因为事发地处在监控盲区,加上事发时段天下着细雨,视线不好,目击群众提供的线索也很模糊,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为尽快侦破该案,办案民警以事故现场为中心,以事发时间为基点,对所有进出该路段的车辆,严格按照“见车见人”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同时深入走访沿线居民,广泛搜集案件线索。经过连夜奋战,28日上午11时30分许,民警通过信息比对和视频排查,成功锁定牌号为湘HD5****的小型汽车为肇事车辆。调取公路卡口视频后,该车驾驶人鲁某春被确定为肇事重点嫌疑人。随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鲁某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事不宜迟,当日下午13时30分许,民警迅速赶到其家中,并在其家中找到了肇事车辆,同时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提取到了疑似事故伤者的毛发。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鲁某春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鲁某春一问三不知,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民警一方面出示固定的证据,一方面耐心开展普法教育,向其宣讲法律后果。在铁证面前和法律震慑下,鲁某春终于松口,对自己2月27日晚交通肇事逃逸及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8日21时,鲁某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桃江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目前,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如果鲁某春的行为构成犯罪,桃江交警将以交通肇事罪对其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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