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20 16:18 信息来源:中共桃江县公安局委员会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4年3月8日至5月8日,资阳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桃江县公安局党委及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了交叉巡察,7月4日,资阳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桃江县公安局党委及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未深入,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1)制度执行仍有差距,“三个提升年”专项行动未见公安局建立工作错情登记通报机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闭环管理、错情登记制度运用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7月31日建立工作错情登记通报机制。②按期梳理工作错情并通报落实责任追究。

  2.关于“执法规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报案时间与立案时间间隔长,没有落实“三个当场”,初查不够、调查不深、推诿立案,甚至不破不立。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7月组织开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案件及时处理。②对不如实接报案、工作推诿、不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③建立健全接报案工作机制。

  (2)案件保而不侦,保而不诉。如文某程非法狩猎案和程某园、黄某等人帮助信息犯罪活动案。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2月10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已对程某园帮助信息犯罪活动罪作出一审判决;2024年4月17日桃江县公安局已对黄某帮助信息犯罪活动案终止侦查;2024年6月19日已将文某程非法狩猎案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处理。②2024年7月14日组织开展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案件及时处理。③2024年8月29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员制度”推进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派驻法制监督员制度和主办侦查员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3)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李某安使用假币案件中,违法行为人李某安正处在强制戒毒期间,未对李某安在强制戒毒期间为何没在强制戒毒所作出必要的调查,也没有向强制戒毒机关涟源市公安局去函告知,查询。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迅速整改,于2024年8月29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李某安社区戒毒执行机关。②举一反三,对本县强制戒毒工作进行自查,严密防范强制戒毒人员失控事件发生。③2024年8月9日,组织开展了全局执法规范化业务培训,10月29日,组织派驻法制监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依法依规办案意识和水平。

  3.关于“信访维稳形势不容乐观,数据逐年增长”的问题

  (1)2021年至2023 年信访诉求分别为484件、561件、829件,呈逐年上升态势。

  整改落实情况:从源头严格案件办理、“四个到位”办理办结信访案件、申报终结重复信访件或信访积案、打击处理一批缠访闹访无理访、稳控工作落实到位及五个方面进行整改,截止2024年11月信访总量522件,同比2023年下降31.5%。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上有所弱化,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差距

  4.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2023年交警大队每个季度按人均1200元报销差旅费;2023年公安局违规发放3名受处分人员基础绩效奖励;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2024年5月9日交警大队收回违规发放的差旅费62420元交县财政非税账户。②对负有责任的交警大队综合指导中队中队长王胜华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提醒谈话。③2024年8月19日发函县委组织部,商请对受处分人员基础绩效奖发放予以明确。8月22日县委组织部复函进行明确,已按县委组织部复函要求落实。

  (2)工会资金使用不规范。2020年公安局工会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慰问品;2020-2023年公安局超标准发放工会慰问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将违规发放的慰问品和慰问费总计55100元收回,2024年5月10日上交县财政非税账户。② 2024年4月15日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工会经费审计。③研究制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会资金管理。

  (3)重复发放津补贴。2021年9月-2023年1月多名驻村工作队员违规发放乡镇交通补助30元/天;多名驻村干部领取驻村工作补助的同时领取执勤津贴(含交警)。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①2024年5月10日将相关人员退回的违规发放的交通补助和津贴共57362元交县财政非税账户。②2024年11月5日组织驻村干部及财务相关人员学习县局财务管理实施规定,确保不再出现重复发放津补贴问题。③2024年7月25日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对津补贴、交通补贴、加班和执勤津贴等的监督管理。④通过自查,截止2024年12月,未再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4)违规报销公务用车费。2023年3月,私车公用列支过桥过路费、油费。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①2024年5月10日将违规报销的过路费、油费共计1542元收回交县财政非税账户。②2024年11月5日组织财务审核人员及各报账员学习县局财务管理实施规定,确保不再出现违规报销经费问题。③ 2024年7月25日研究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④通过自查,截止2024年12月,未再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5.关于“资金帐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履职尽责不到位。2020年-2023年工会未开展会计核算,且原始凭证无会计等人审核把关。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7月31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警务保障室会计负责工会经费核算。②2024年4月15日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工会经费审计。③2024年10月15日研究制订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会资金管理。

  (2)违规报销工会经费。2023年5月组织抗疫一线人员疗养,违规报销往返交通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8月20日对违规报销工会经费的责任人彭而慷予以提醒谈话。② 2024年4月15日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工会经费审计。③2024年10月15日研究制订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会资金管理。

  (3)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2023年6月27日69号凭证,购置黑白打印机1950元,标准为1200元,超标75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经核实实物,打印机为大栗港派出所购置彩色喷墨打印机,系发票打印错误。②2024年11月5日组织财务审核人员及各单位报账员认真学习《桃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③2024年7月25日研究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监督管理。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工会会计同时负责经办人员、采购人员等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7月31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局警务保障室会计兼职负责工会会计工作。②2024年10月15日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对工会工作人员分工进行明确。

  (2)预算执行不到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元,而决算为1184379.92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元,而决算1601100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为254万元,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为424万元,根据政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费可用于执法勤务用车购置。因该项经费均为年中追加,无法纳入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不符。②加强与县财政局对接,2024年10月23日向县财政局提交申请,在2025年将公务用车购置费纳入年初预算。③2024年7月25日研究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对预算经费的监督管理。

  (3)资金管理混乱。2023年11月16日,借支市局篮球赛30000元,在行政资金借支工会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该笔经费已于2023年12月26日归还。 ②2024年7月25日研究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③2024年11月5日组织报账员及财务相关人员学习县局财务管理实施规定,加强资金管理。

  (三)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有偏差,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

  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不全面,未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将谈心谈话和问题清单等问题立即整改到位。② 将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及时通报至各支部,并要求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予以传达,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文件。③2024年9月26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进行党务知识培训,牢固掌握党内生活制度要求。④加强对各支部的督导检查,定期对各支部的台帐开展“回头看”,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强化整改落实。⑤2024年10月8日对责任民警丁佳琼进行提醒谈话。

  (2)党支部五化建设有短板。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机关党员人数超过100人,党支部数18个未设置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4月30日选举产生中共桃江县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②2024年5月13日经县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局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始履行相关工作职能。

  (3)党务公开不规范。桃花江派出所党务公开栏设置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缺失内容多。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桃花江派出所已对党务公开栏进行更新。②由政工室牵头,对局属各支部党务公开栏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党务公开栏的设置和更新。③2024年9月26日,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建专干进行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党建工作水平。

  8.关于“党委议事规则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党委会议记录界限不清,党委会议记录本出现班子中心组学习相关记录;一把手末尾表态制有所欠缺;交警大队和县公安局党委记录本2020年至2022年有活页、撕页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①明确党委会议记录人、中心组学习记录人,组织记录人员学习《关于开展“会议记录不规范 原始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升会议记录质量。②2024年10月30日组织局党委班子学习《中共桃江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

  9.关于“队伍管理还需加强”的问题

  (1)2020年至今党员领导干部时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第一种形态”处置413人次,诫勉谈话14人次,立案查处民警协警35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次,给予政纪(政务)处分27人次。

  整改落实情况:①研究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桃江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和《桃江县公安局所队室长、教导员队伍建设履职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管干部任务职责。②202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③2024年4月30日选举产生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强化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④2024年7月8日组织开展新警岗前廉政培训,系好廉洁从警“第一粒扣子”。

  (2)值班备勤制度执行不到位。3月10日桃花江派出所一级警务防护期间该所无正职带班(立行立改)。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①2024年3月29日对责任民警薛庆伟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②2024年3月2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对日常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③开展政治轮训和党纪学习教育,提高民辅警遵章守纪意识。

  (3)内务管理不规范。凤凰山派出所值班休息室被子叠放不整齐,警帽随意置放等(立行立改)。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①2024年3月29日对责任民警彭湘瑜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②2024年3月2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对日常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③开展政治轮训和党纪学习教育,提高民辅警遵章守纪意识。

  (4)警令不畅。2024年3月14日对交警大队组织的酒精测试中,有3名干部因各种理由未按要求参与测试。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4月2日对2名责任民警周云杰、文波采取禁闭3日的措施,5月29日对责任职工钟继军予以诫勉处理。②2024年4月17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民辅警纪律意识。③2024年7月22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纪违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增强警示效果。

  10.关于“‘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经查阅公安局二级机构副职以上人员任职情况汇总表发现核定数与实配数相差较大,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积极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对三定方案中各二级机构副职职数作出相应调整。②在新三定方案出台后,严格按规定配备副职。

  11.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1)交警大队有班子成员长达10年之久未交流;中层骨干长达10年之久也未交流。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②将结合即将开始的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推动干部轮岗交流,解决交警大队个别板子成员和部分中层骨干长时间未交流的问题。

  12.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退休人员出入境证件管理力度不够,离退休干部未交证件,未集中统一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局属离退休人员的证件办理和出国境情况展开专项清理,摸清底数并统一保管。②完善全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台帐和证件管理台帐。③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④2024年7月25日对147名离退休人员信息向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登记备案。

  13.关于“领导干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党委班子成员和凤凰山派出所所长在2023年4月均未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自查表》。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2名同志违纪问题的处分情况予以通报曝光,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作用。②2024年9月19日下发《关于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加强对请示报告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③研究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和《桃江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规定,压实党委责任,全面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四)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对审计、主题教育成果运用不明显

  14.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部分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如未及时退还取保候审金、违规实行非税收入收支挂钩、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等。

  整改落实情况:①要求各办案单位全面清理并及时退还取保候审金,对未及时退还保证金的民警提交大监督管理中心进行核查处理。②修改完善县局财物管理实施规定,取消对办案单位收支挂钩,足额预算办案经费,并组织局党委及警务保障室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实施新规定。③严格执勤岗位津贴申报及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杜绝相关漏洞,确保不再重复发放。

  (2)机关制度建立不规范。2020年审计后仍有部分问题在以后年度发生,且2021年桃江县公安局制定的(桃公发〔2021〕37号)财务管理办法,不符合三重一大党委决策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3年3月1日已重新制定财务管理规定,2021年制定的(桃公发[2021]37号)财务管理办法已废除。②2024年10月31日对现有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对支出经费额度2万元以上的提请局党委研究审批。③组织警务保障室及各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实施新规定。

  (3)工会整改不到位。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未下载安装软件,开展工会会计核算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①2024年10月15日研究制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会资金管理。②2024年4月15日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工会经费审计。③2024年12月1日已向桃江县总工会申请下载安装软件,开展工会会计核算。

  15.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支部检视问题整改不严不实;未对加强党员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抓好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入检视分析,找准查实问题。且多个党支部检视问题雷同,存在流于表面化,如拘留所、国保、警保、政工、巡特警大队党支部等。受处分民警所在党支部未研究其处分结果,未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度4次组织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和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检查,发现整改问题8个。②2024年9月26日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和党建专干的党务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强化党支部建设。③2024年将6名民警受处分情况在曝光台予以通报曝光,由所在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处分结果和整改情况,党员民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16.关于“教育整顿成果巩固弱化”的问题

  (1)巩固成果弱化。2022年至2024 年共有9人受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①研究制定《桃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桃江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和《桃江县公安局所队室长、教导员队伍建设履职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管干部任务职责。 ②202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按部就班,对标对表,深入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民辅警的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③2024年4月30日选举产生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强化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④2024年7月8日,县局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同日组织开展新警岗前廉政培训,系好新警廉洁从警“第一粒扣子”。

  (2)违规饮酒等问题禁而未绝。2022年8月,凤凰山派出所民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予以党内警告。2023年2月灰山港派出所副所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予以免职和党内警告。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大对禁酒令的宣传力度,在机关大堂、电梯口和食堂门口等人员集中区张贴禁酒令。②加大对工作日违规饮酒的督察力度,对拒不参加酒精检测的民警一律先行采取禁闭措施,对违规饮酒问题一律通报曝光。③2024年7月18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警示效果。


中共桃江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