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25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20:26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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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师资紧缺问题,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现面向县外选调部分桃江县域外在编在岗高中教师到我县高中学校任教,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调、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桃江县县域外公办高中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本人为桃江籍,或者配偶为桃江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桃工作人员、驻桃部队现役军人,或为桃江籍现役军人。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等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或较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异。

  7.服从分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被单位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因单位不同意调出而个人辞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为桃江县高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共计20名,其中高中物理10人,高中数学9人,高中英语1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桃江县教育局人事股(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北路38号5B02室),咨询电话:0737-2659606。

  (三)提交材料

  1.同意报考证明(须调出单位、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2.1个月以内的编制信息表(须调出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配偶为桃江籍、桃江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在桃服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或配偶在桃工作、服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含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四)资格审查

  2025年8月11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试

  同一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选调岗位计划时,设置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备课、试教、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试教时临时指定教材,统一教材用书,抽签决定备课、试教的具体内容。

  (六)考察

  同一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选调岗位计划的,根据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不超过岗位计划数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桃江县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资料提交齐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予公示。

  五、调动安排

  (一)岗位安排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根据空编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结合对等安置的原则安排工作单位。

  (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结束后15天内,拟调人员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调动手续无法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由县教育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选调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选调活动。

  (三)选调人员的岗位等级,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师任教岗位初定,并按办理岗位异动的程序和要求报县人社部门审核批准。若调入单位相应岗位职数不足,则降低至相应可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

  (四)监督单位及电话:桃江县纪委监委  0737-8218116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37-2659620。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桃江县2025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申请表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教育局


2025年8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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