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桃江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18:40 信息来源:桃江县委巡察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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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已经启动。县委授权4个巡察组将于9月2日前,相继进驻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县委、桃花江灌区管理局、县委党校、县竹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桃江一中、县职业中专开展常规巡察,进驻县教育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桃花江镇、浮邱山乡、三堂街镇、大栗港镇、高桥镇、沾溪镇及所属村(社区)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及“回头看”,对小额信贷、农村饮水保障开展机动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5年8月28日至12月26日(机动巡察至11月20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收集《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授权4个巡察组在县党政大楼9楼集中办公,分别在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设置举报箱,并设置微信举报途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根据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也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短信、微信反映巡察监督对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信访问题将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时间:8月28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至1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巡察结束后,所设举报平台全部关闭。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具体安排和联系方式如下:

  

    桃江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长:文丽莉   副组长:李舟

  巡察单位:桃花江灌区管理局、县委党校、县竹乡公司。

  举报电话:0737-8218568

  举报二维码:

  

    桃江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长:王艳   副组长:程胜

  巡察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团县委、县职业中专。

  举报电话:0737-8218668

  举报二维码:

  

    桃江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长:薛放军   副组长:张毛

  巡察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桃江一中。对县教育局开展巡察“回头看”。

  举报电话:0737-8218818

  举报二维码:

  

    桃江县委第四巡察组:

  组长:李翔   副组长:李蓉

  巡察单位:负责小额信贷、农村饮水保障机动巡察。

  举报电话:0737-8828753

  举报二维码: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欢迎对巡察组工作给予监督。

  

中共桃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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