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数据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年6月17日至7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数据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数据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设进程,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促推营商环境优化上存在差距
1. 关于“推动改革的反应迟缓。”的问题。
(1)关于“推动改革的反应迟缓。如2021年12月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作为二级机构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后,党组对全县数据工作‘打收条’的力度不够,虽然出台《桃江县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的原则进行统筹和管理。但部门单位在信息化项目立项前,党组未提前掌握信息,未主动对接,导致出现重复建设,财政资金、数据资源浪费等现象。如‘雪亮三期’试点项目鸬鹚渡、马迹塘2个乡镇的前期建设启动后,因前期统筹规划不够、运营监管交接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前期建设有部分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2月以县人民政府名义重新印发了《桃江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下发给各部门单位,要求凡是涉及财政性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一律按照集约化原则开展建设;②2024年8月通过发工作函至全县各部门单位的方式重新梳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并汇总形成清单;③通过多列席政务常务会的方式掌握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发现有部门单位新建信息化项目,一律要求报县数据局开展前置审查;④收集整理印制《数据政策法规汇编》,向全县各部门分发,让数据改革工作有章可循;⑤对已完成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如石牛江雪亮工程),开展运维监测,并共享给石牛江政府使用。
2. 关于“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性不够,运营维护问题多,资源使用利用率不高。”问题。
(2)关于“数据归集共享主动作为不够。未制定数据归集工作方案,与部门主动沟通协调不够,数据归集量小、动态更新不及时,且未将目前归集的4450万条基础数据和2万余路监控资源向乡镇和部门单位开放,开发数据共享应用场景不多,未主动规划并推动数据资源应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5年1月13日完成《桃江县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起草工作。因今年省市即将发布新条例法规,《办法》暂时未正式下发,需对照上级文件完善。完善后,将按照法定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单位。规范数据归集、共享与应用的流程,同时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监管;②2024年10月11日启动数据编目工作会,选定了10个差异化单位作为编目目标单位,组织技术力量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经逐一摸排、汇总编制和部门确认等程序后,形成了我县的《差异化政务数据目录清单》和《数据采集清单》;③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0日期间,多次到市数据局就我县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及互联互通等技术方案进行汇报,得到市数据局充分认可后,县大数据管理平台在2024年12月16日完成与市数据直达基层平台的对接;④通过建立微信专项工作联系群,进一步畅通了县市之间的沟通渠道。目前,我县数据编目已成功在市平台完成注册,并依据数据编目,完成了数据挂接及推送工作;⑤2025年1月6日,应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比对的需求,我县人口库数据通过平台对接的方式共享至县医保局。
(3)关于“对小机房的清理整合进度缓慢。全县共16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独立机房,2023年已清理并迁移至云数据中心机房6家,目前尚有10家单位小机房未清理整合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桃江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总则第四条要求,各部门单位不得新建新机房,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迁移至云机房;②2024年11月县卫健局已将机关财务核算系统迁移至县云数据中心机房,同步下架服务器设备;③县水利局因涉及专线网络问题目前完成部分(新建的水利视频会议系统)迁移,其余部分正在制定迁移方案,预计2025年完成所有服务器设备搬迁;④县灌区管理局机房为2024年上半年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完成验收后整体迁移至云数据中心机房;⑤县融媒体中心和县自然资源局机房搬迁还在制定计划,暂未开始搬迁工作;⑦桃江一中机房为高考使用的监控设备,因特殊性暂时无法搬迁;⑧县商务局和县住房保障中心系统平台已分别于2025年1月和2024年7月迁移至云数据中心机房。
(4)关于“数据运维保障跟踪监管不到位。如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对《石牛江‘雪亮工程’工程传输链路、集成服务合同》履约把关不严,在无点位在线率达到95%标准佐证资料情况下,全额支付服务费。经巡察组2024年7月16日现场抽查,发现点位在线率仅为49%,监控设备损坏较多,且无法提供合同期间内在线率监测报表与运维报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9月25日上午由县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运营商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刻对石牛江“雪亮工程”点位进行维护并提供2020年至2023年运维报表,2024年9月23日,点位在线率已达100%并保持至今;②针对在线率仅为49%的情况,我单位通过对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的运维考核,于2024年11月扣除运营商该部分合同款;③对业务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5)关于“数据运营维护边界不清。如2023年县政务服务中心与某项目公司签订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合同书,其中明确县政务服务中心支付测评服务费,该费用应于项目运维经费中支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0月24日,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商讨会议,反映数据运营维护边界不清的问题,对项目的合同进行了“回头看”,商讨项目运维边界问题,会议参与方一致认为智慧桃江建设PPP项目等保测评费已纳入PPP项目合同约定的运营维护费用;②2025年2月20日,已发函至项目公司反馈巡察反映问题及要求支付等保测评费。
(6)关于“部分数据资源使用利用率不高。智慧桃江PPP项目14个子项目落地后,个别项目的部分功能因多种原因目前使用利用率不高。如“互联网+旅游营销推广平台建设”项目中的村级视频会议系统因乡镇、村(社区)缺少专业维护人员已很少使用。“网络化城市和社会管理项目”因运维成本高已转为单位内部使用,配置的两台无人机,因无驾驶资格证、无专业人员操作基本闲置。“教育城域网建设工程及电子政务外网提升项目”中550个政务外网使用单位,因单位内部局域网结构不合理、网络故障多及专业技术维护跟不上等原因,使用率仅达78%。“互联网+政务服务子项目”中延伸至村(社区)、学校、医院的电子公文系统很少使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0月18日,梳理巡察反馈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发整改通知书至项目公司,要求按照巡察要求进行整改,加强已完工子项目的运营维护,提高使用率;②2024年12月4日,发文收集汇总各部门、乡镇、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村级视频会议专业维护人员;③2024年12月10日,联合项目公司,组织全县性电子政务外网、村级视频会议系统培训会议,指导各部门、乡镇、村(社区)、公立学校、公立医院使用电子政务外网、村级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工作;④2024年10月9日,发文督促县城管局安排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根据项目需求使用好无人机;⑤制定《桃江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2024年12月17日,以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发布,规范电子政务外网的使用行为;⑥2024年4月,联合县教育局制定方案,开展政务外网延伸整治行动,全年共组织运营商和运维公司对全县165所公立学校进行上门维护并全部接入政务外网,确保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与使用率均达到100%;⑦2024年5月签订扩容协议,全年对电子政务外网带宽进行有序扩容,增强承载力,实现确保网络通畅;⑧2025年1月,已取得县委办、县政府办同意停用桃江县公文签收分发系统。
3. 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问题。
(7)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截至2024年7月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应进驻1896项,实际进驻1359项。但经巡察了解,未进驻537项事项中,部分事项是因为县级层面权限原因未进驻,但部分事项如县人社局个人档案接收与转出、县民政局的‘慈善组织认定’、县烟草专卖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办理’等事项是可以进驻窗口办理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8月已完成省“一网通办”平台事项、人员配置及办件测试,形成测试报告;②2024年9月下发使用“一网通办”平台办件的通知;③2024年7月、11月,分别同意低频事项窗口财政、水利、应急管理窗口撤回原单位,由综合窗口委托受理;④2024年9月在政务大厅二楼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专窗受理重点事项;⑤2024年11月向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发出工作整改函,于12月收到复函,县人社局的“个人档案接收与转出”、县民政局的“慈善组织认定”、县烟草专卖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办理”事项均已完成进驻。
(8)关于“政务大厅设置不合理。如人社、税务窗口均涉及社保缴费,但窗口设置在不同楼层,群众办事需多次跑。因无资料存放室,业务量大,资料多的市监窗口资料只能堆积在窗口办事人员座位旁,影响窗口美观及群众办事效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县数据局分别于2024年10月11日和11月6日向税务、人社部门发出巡察整改函;现场协调窗口设置问题;在税务、人社窗口导办台安排专人提供专业的社保业务咨询服务,为群众提供各类帮助;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联席机制,“社保征缴争议处理联合服务中心”设在税务窗口,由税务部门牵头,人社、医保、民政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通过部门协同、联调共治,畅通群众缴费诉求渠道,解决征缴中各类争议问题;②县数据局于2024年10月12日向市监部门发出巡察整改函,现场指导督促市监窗口清理闲置档案资料,除必要留用的证照封套及文件袋,往年档案资料已全部移交至县市监局。
(9)关于“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不便民。如老年人资格认证出现已建模系统数据与认证时照片存在差异无法认证成功时,需要认证人员到县政务服务大厅重新建模,但此权限未下放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7月开展下放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情况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拟收回事项清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能收能放;②2024年10月下发镇、村高频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事项配置,群众可在基层直接办理业务;③2024年12月向人社局发出问题整改函并收到复函,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均可完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0)关于“数据录入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在推动县直、乡镇、村(社区)归集办件数据要达到上年度数据归集量80%的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要求单位配合二次录入办件数据来完成考核指标事项覆盖率的情况。如三堂街、灰山港等乡镇二次录入数据时,因未及时办结并评价产生红黄牌,影响当年度考核排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及时部署推广湖南省“一网通办”平台,提升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对照2024年6月17日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上线试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前进行部署,跟上省市一级上线进度,多次召开内部会议商讨,并召集各行政审批部门、乡镇、村(社区)开展上线前培训3次,根据省市下发的事项,认真梳理事项流程,稳妥有序推进系统上线。2024年底,已在“一网通办”系统中配置797个事项并上线,率先完成测试并形成问题清单,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一网通办”平台产生并办结办件72330件;②强化行政效能监管。通过对“一网通办”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套餐推广应用,加大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纳入行政效能监管,政务服务办件全过程得到有效监控;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对全年因“一网通办”平台系统自身问题、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红黄牌”进行自查自纠。2024年1-12月,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办件730123件、办结730123件、办结率100%。处理网上咨询业务213件,回复213件,回复率100%。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及防范廉洁风险隐患排查等仍有不足
1.对政务大厅进驻窗口的管理考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1)关于“激励体制机制未理顺。未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组织专业考试,未建立激励制度和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2月根据政务大厅实际,结合减负工作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桃江县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②2024年8月下发《桃江县数据局关于建立机关干部联系服务政务大厅相关机制的通知》,10月新增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表现情况台账,加强窗口人员日常出勤管理、业务办理、设备关停提醒告知;③2024年7月将烟草窗口工作人员的表现情况函至县烟草局并收到复函,11月20日组织召开政务大厅窗口组长会议;④2024年8月30日、12月10日组织各乡镇、县直部门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10月起每月组织政务大厅综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测评。
(12)关于“制度未执行。如2023年6月出台《桃江县政务大厅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规定窗口主管每月考勤不得少于6次,每少一次扣1分,但该项制度一直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大厅实际情况,结合减负工作相关要求,2024年12月完善了《桃江县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每日汇总核实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出勤情况,并适时反馈至相关窗口责任人;②将分管领导在政务大厅出勤情况作为激励项写入《桃江县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每月核实汇总;③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3)关于“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未运用。如2022年未对窗口人员执行绩效考核;2023年未函告窗口单位对照绩效结果考核等次发放绩效奖金;2023年未依照《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结果运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8月16日将2023年度窗口考核结果通过公文系统函告各主管单位,作为2023年度奖励性绩效发放依据;②严格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2024年12月完善了《桃江县政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服务政务大厅相关机制,安排专人对大厅进行2次巡查,及时登记处理巡查情况;每日核查、汇总工作人员请假、出勤情况,并适时反馈至相关窗口责任人;③每个工作日收集、汇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情况,根据全县绩效考核进度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14)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对政务窗口人员管理停留在口头约谈、批评教育上,动真碰硬的不多,致使群众投诉多、省市通报多。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问题整改,2024年7月1日将烟草窗口工作人员拒收《关于开展巡察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的通知》的行为函告烟草局,要求更换窗口工作人员,县烟草局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减发当月绩效;②2024年8月20日印发《桃江县数据局关于建立机关干部联系服务政务大厅相关机制的通知》,安排专人对大厅进行2次巡查,登记、处理巡查情况;③2024年11月20日组织各窗口负责人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了政务服务业务知识、政策文件、纪律条例,观看了警示教育视频;④2024年8月21日印发《桃江县数据局关于建立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机关示范岗工作机制的通知》,设立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机关示范岗,每天由1名机关工作人员在示范岗坐班至少2小时,及时协调处理政务大厅作风纪律、群众企业诉求等问题;⑤2024年8月20日发布《桃江县数据局关于印发<政务回访制度>的通知》,完善政务服务回访制度,定期对办件开展政务回访,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对出现的差评办件一一进行核实、回访;⑥强化廉政纪律宣传,将“清廉大厅”建设十条措施和窗口服务“八个严禁”摆放至大厅各楼层,持续提醒窗口人员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并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廉政教育宣传;⑦严格行政效能监管,持续开展办件全流程监督,对预警办件或即办件实时提醒,跟踪处理,使政务服务更加高效,办事流程更透明;⑧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5)关于“违规发放奖金奖励。如2021年4月,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违规将2020年度党建先进单位奖金发放给干职工个人。2021年12月,县政务服务中心违规列支上稿奖励、跟帖奖励。2022年6月,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党建活动中违规发放比赛奖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章建制,经多次完善,2024年12月6日,正式出台机关管理制度,2025年2月5日,组织会审组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规范财务监管审批行为,组织局机关和单位财务及会审人员加强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②2025年2月开展财务专项清查,经由财务分管负责人及财务专干按财务管理制度逐一查证,对违规发放现金奖励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涉及个人违规发放的现金奖励对照财务报销凭据,按时逐人逐项进行清退,2025年2月27日将不符合全县当年度奖励奖金发放要求的违规金额全部追回并退还;③严格执行有关奖励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确保制度之外无奖励,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④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6)关于“外出考察学习未报批或未按报批日期返程。如2024年1月,4名干部到省机关二院跟班学习5天未报批。2024年1月,4名干部经报批后外出邵阳市绥宁县考察学习2天,超期1天返程未报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9月,党组多次研究机关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章建制,经多次完善,2024年12月6日,正式出台机关管理制度;②2025年2月7日至10日,对机关干部进行制度培训,强调外出考察学习需严格落实报批手续;③2024年7月25日追回外出邵阳市绥宁县考察学习的4名干部的超期住宿费;④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如2020至2021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先后列支3次接待报销无接待公函。2022年12月,列支接待外省单位接待费,接待函由某公司出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②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流程进行公务接待,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③严格审批流程。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接待须填写《桃江县数据局公务接待申请表》;报销公务接待费,需提供公函或通知、接待清单、接待费发票、餐费菜单明细等。④以举一反三的思维促提升,严控标准、严审流程、修订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自查自纠。
3.财务制度执行存在漏洞,廉洁风险隐患大。
(18)关于“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经费拨付程序存在廉洁风险,对其使用监管不力。如2022年向乡镇拨付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其中部分经费拨付未经党组集体研究。2023年1月拨付到松木塘镇龙山湾村的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经费,截至2024年7月依然‘库存’在松木塘镇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2月6日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工作经费需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拨付;②2024年12月修改和出台了新的机关财务制度,建立了资金拨付回访监管机制,由财务分管领导及时督促乡镇、村(社区)按用途使用资金;③2024年9月2日已由代管领导督促松木塘镇及时按要求使用拨付工作经费;④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9)关于“项目采购、结算程序不到位或合同履行不严谨。如2022年签订三年期互联网专线服务合同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20年、2021年列支‘雪亮工程’试点项目,项目结算未经评审程序。2020至2023年先后超承包合同约定支付食堂补助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我局于2024年10月21日已发《关于终止互联网专线服务合同的函》至运营商,终止该合同履行。重新修订了《桃江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全流程监管;②经党组研究,自2024年10月起,重新与食堂签订协议,并减少食堂补贴;③建立合同年度审签制度,2024年12月,正式发布机关管理制度,规定合同协议由法定代表人一年一签,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管;④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0)关于“超标准、越范围或违规列支费用。如2020年7月超标准列支工装采购招标会议伙食费。2021年8月超标准列支干职工工作制服制作费用。2023年4月超范围发放1名非本单位工会会员活动奖金。2023年7月、11月违规列支综合指挥中心离职的1名临聘人员伙食补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章建制,经多次完善,2024年12月6日,正式出台机关管理制度,2025年2月5日,组织会审组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规范财务监管审批行为组织局机关和单位财务及会审人员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②2025年2月开展财务专项清查,经由财务分管负责人及财务专干按财务管理制度逐一查证,对超标准、越范围或违规列支的费用对照财务报销凭据,按时逐人逐项进行清退,2025年2月27日将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的费用全部追回至本单位,并按要求通过单位退回县纪委;③强化财务纪律刚性约束,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④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1)关于“重要工作交接监管不到位。如2022年7月,县数据资源中心工会账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会账过程中,未按照工作交接的相关要求办理,存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不符、会计原始资料缺失、未填制会计凭证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由分管领导督促负责人在2024年10月份找齐了原始资料、补齐发票;②2025年2月19日,由分管领导督促负责人完善了交接手续;③2025年2月19日,重新填制了会计凭证;④2024年9月26日依法依规重新选举了桃江县数据局机关工会,9月30日获得县总工会批复;⑤2024年9月9日,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如2021至2023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会应收未收工会会员会费。2020年10月、2021年11月、2022年12月,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3次工会活动发放活动奖金、物质奖励时,均存在设置的奖励标准超过最高标准的问题。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工会普发防暑物资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7月25日,追缴完成工会会员欠缴的工会会费;②2025年2月27日,已将违规发放的工会活动奖励、不在一线工作的班子成员发放的防暑防寒物资折款退回;③2025年2月7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财务制度,并对工会账目开展了自查自纠。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存在漏洞
1.党组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23)关于“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严格执行‘三不一末位’,且部分事项研究无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会议。多次会议研究事项时,均由‘一把手’先提建议再进行会议讨论,且上述会议均无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2022年9月经纪检监察负责人多次提出会议事项研究程序后略有好转。”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0月24日班子会议集中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和党组班子会议议事制度;②按照要求对议事程序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三不一末位”制度,主要负责人不再提出议题,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2024年12月6日放入了机关管理制度;③2024年9月以来所涉“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均通知了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会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④会议记录人员自觉对照此次巡察反馈内容,学习了市政府下发的《办公室业务培训资料》、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党组议事规则等资料。
(24)关于“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存在决策不切实际或议而不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2月6日重新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定了清晰的党组会议决策流程,对重大事项明确了决策时限,提高决策效率;②2024年10月24日班子会议集中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和党组班子会议议事制度;③明确了提交党组会讨论的重大议题,应事前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协商沟通,提出明确意见和方案,必要时还须有两个方案供党组会决策时参考。党组会坚持一事一议,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原则上不得临时动议。④党组会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党组成员积极配合,二级机构、有关股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办公室负责根据议定事项抓好工作督查。
(25)关于“党组会议组织不严谨。如长期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组会,党组会议记录存在多处预留空白页、补页、撕页,记录无关内容,非党人员记录党组会议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2月6日出台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对会议进行了区分,明确了党政班子会与党组会职责范围,杜绝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组会;②机关管理制度指定了办公室主任负责党组和班子会议记录,不得预留空白页、补页和撕页,确保记录准确完整且只记录相关内容;③2025年2月7日至10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机关管理制度;④会议记录人员自觉对照此次巡察反馈内容,学习了市政府下发的《办公室业务培训资料》、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党组议事规则等资料;⑤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6)关于“‘三定’方案外违规明确二级机构。如2023年2月、7月,党组两次班子分工及人员调整通知文件中,违规将综合指挥中心列为二级机构,并明确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事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1月12日,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2024年11月12日以党组名义发文《中共桃江县数据局党组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桃数党发〔2024〕15号)对原文件《关于班子成员分工及各股室、二级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桃政务党发〔2023〕5号)予以废止,撤销了综合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机构的违规设定;②2024年11月6日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新“三定”方案,依规定履职;③2024年8月16日新的分工文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进行了设置,并按行文程序进行审核,确保不再出现违规明确二级机构的情况;④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7)关于“股室、人员分工边界不清晰。如2022年2月县政务服务中心股室负责同志任免通知文件中,将‘三定’方案中加挂在政务服务股的电子政务办职能职责,违规列入考核督查股。
整改落实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2024年8月16日,根据三定方案,发布班子成员分工及各股室、二级机构人员调整的通知,股室职责和人员分工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安排,原文件(桃政务党发〔2022〕2号)予以废止。
(28)关于“机关发文将非党干部职务表述错误。如2022年2月出台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将非党领导干部职务写为‘党组成员、主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2024年11月12日以党组名义发文《中共桃江县数据局党组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桃数党发(〔2024〕15号)对原文件《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予以废止;②2024年12月6日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行文流程,严格按照发文审核流程,确保在发文前仔细审查职务表述等内容;③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县公文写作培训,因报名后县级未组织培训,数据局机关在2025年2月7日至10日进行了公文培训,提高公文表述准确性;④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9)关于“清理编外人员不到位。如政务大厅聘用编外人员7人(综合指挥中心14人未计算在内),未对照《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清理规范方案,未向县委组织部提交继续聘用审批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暂行管理办法》与实际情况,向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组织部提交继续聘用审批资料;②巡察指出后,立即研究整改,全面清退机关使用的编外人员,不再使用编外人员从事机关工作;③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0)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不及时。如部分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未及时整理入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政工人事专干已对干部人事档案重新排查整理归档,并已及时归档应入档资料;②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党建工作、党员队伍管理工作基础不扎实。
(31)关于“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目前仍然沿用2021年3月《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2021年12月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3月‘三定’方案修订等均未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2月6日已发布新的机关管理制度。由办公室根据新职能重新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后予以发布执行;②机关管理制度出台后每季度组织全体机关干职工学习1次,2025年2月7日已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32)关于“党建活动外出未报批。2022、2024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先后外出平江、宁乡开展红色教育活动未履行审批程序;2021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分别外出浏阳开展党建活动,共计4次外出活动均违规整体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执行外出报批制度,确保党建活动外出及时、规范报批,自2024年6月起,暂未外出开展党建活动;2025年的党建活动外出计划已于2025年2月向组织部报备;②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关管理制度,外出活动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予以实施,党建外出活动须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再实行;③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3)关于“党组织生活不严肃。如2022年度2名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整段完全雷同;1名班子成员2023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产生问题的根源及具体整改措施与2022年度一致。2023年支委会1名同志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两段内容重复,出现‘国家总局’错误表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4年12月31日第二十三次党组会议,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对党组织生活严肃性的认识;②材料审核把关责任人严格按标准进行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写,如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中,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求退回重写;③对不严肃对待党组织生活的党组成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待民主评议党员不认真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并写了检讨书。
(34)关于“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不力。对本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伍督查不力,驻村工作被多次通报,2023年所驻村驻村工作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②2024年10月17日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③党组每季度听取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④定期与县驻村办和驻村工作属地乡镇进行跟踪联系,及时了解驻村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⑤2024年9月6日按要求及时拨付了帮扶经费。
(35)关于“新进公职人员未注销企业法人身份。如2023年6月考聘为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干部,截至2024年7月仍为电脑店法人代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督促该同志于2024年7月25日注销该企业;②2024年12月由政工人事分管领导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了一次注册企业情况排查,并签订了承诺书;③2024年12月6日新修订的机关管理制度建立了新进人员提醒谈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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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数据局党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