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30 08:43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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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8月16日,桃江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动巡察。9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业务指导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的业务培训,主要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业务操作流程,但在深入不同特点的村,查找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难点和盲点、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等方面,缺乏深度调研,导致总结共性和个性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培训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①2025年1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等业务培训,结合“三资”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对桃花江镇栗树咀村隐匿合同收入、石牛江镇增塘村未按约履行经济合同等14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形成了《桃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典型案例分析资料汇编》,深层次剖析案例发生的背景原因,下阶段怎么做,对“三资”整治发现的问题总结共性问题,研讨其产生的原因,进一步规范审核把关流程,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等。②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村级债务化解、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等难点问题,制定《桃江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桃江县村级债务风险等级预警监测动态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形成以制度约束行为,以制度规范业务的长效机制。

  2.关于“对农村“三资”管理指导、督查效果欠佳”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督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集体或个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处置过于宽容,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三资”管理职能部门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监督机制和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导致问题处置的及时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方面能力不够;督查通报不痛不痒、泛泛而谈,既没有指出具体单位和问题,也没有点名责任单位,难以形成警示震慑,影响督查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①建立《桃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的常态化机制。②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2024年累计向纪委监委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2条。

  3.关于“忽视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培训”的问题。自2016年经管站降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忽视了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履职培训,没有组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导致有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不重视、不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制度,随意表态,村级账目混乱,严重的甚至存在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的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县培训乡镇业务负责人,乡镇培训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培训,2025年1月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乡镇业务负责人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桃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把好审批监管关,推动“三资”管理制度落地落实,乡镇要组织好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培训;②2024年8月30日制定《桃江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制度第二章监管代理第九条监管工作职责明确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年组织一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工作。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换届及离任人员的财务审计和移交接工作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5798;邮寄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金盆大道北路426号;电子邮箱1197490809@qq.com。

  中共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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