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预警指令

发布时间:2026-01-16 09:58 信息来源:益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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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江中游城市群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传输叠加本地积累影响,预计从2026年1月17日—18日我市将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中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提示函》和区域联防联控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益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从1月17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同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企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 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 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水泥企业按计划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2.扬尘源减排措施。按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的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场内倒运、配套道 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场地内采取洒水降尘、清扫冲洗措施,对裸露地面、

  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加大施工地面洒水强度(增加至每3小时1次)。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禁止道路标识划定、道路修复、沥青铺设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

  3.移动源减排措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

  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移动源除明确停驶方案外,还应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

  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益阳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益政通〔2025〕2号)中规定的货车通道(以下简称“货车通道”)全天24小时停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城区(除“货车通道”外)全天24小时停止载货汽车及挂车、专项作业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通行。全市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4.其他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市中心城区汽修企业停止喷涂作业。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从严查处露天焚烧秸秆、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违规行为。

  三、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长安电厂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光大环保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110mg/m3以下,中心城区77家重点涉气企业落实协商减排措施。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3.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将取暖设施温度调低2—4摄氏度,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减少能耗。

  4.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5.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四、加大巡查督导力度

  请各单位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工作,市蓝天 办加强督查巡查,各县市区蓝天办加强辖区内巡查,确保各项预警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黄色预警指令”发布后1小时内通过微信群、公文系统迅速接收指令,在正式启动后2小时内书面报送指令响应情况。(邮箱:754333464@qq.com)


益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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