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桃江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并为县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各级网上投诉平台和领导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中提出涉及本县的信访诉求。
(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网上投诉、来信批示件的情况;负责交办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研判社情民意,及时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信访信息,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县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和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大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六)抓好全县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和推广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湖南信访信息系统联通应用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负责干部人事、老干、关协、工会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创建等工作。负责信访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信访系统的法治建设;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指导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业务。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综合协调;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报告、材料;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编辑工作简报;开展信访宣传和舆情引导;承办信访统计报表;组织信访工作考核评比、经验总结和交流;指导、开展信访调查和理论研究,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二)来访接待股(对外称中共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负责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来访,调查和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负责通知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派有关负责人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负责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呈报信访要情,定期分析通报来访情况;为县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来访接待工作和依法逐级走访工作。
(三)处信办案股。负责办理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来信中提出涉及本县的信访诉求;负责办理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群众来信以及上级信访部门转来的统转信;负责办理湖南信访信息系统内的群众来信;负责办理群众来信要情呈报;负责对乡镇及县直部门有关群众来信办理情况的督办和通报;对全县处信办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受理、办理通过国家、省、市三级网上投诉平台反映的信访事项、“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和“县长信箱”转交办的信访事项;综合分析网上信访事项及办理情况;负责“网上建议”的征集工作;负责对乡镇及县直部门网上投诉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办和通报;负责全县网上信访业务培训、宣传指导工作。
(四)督查股。负责督查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交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域内外“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负责牵头组织全县信访积案化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的调度、协调工作;承担桃江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驻长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赴省上访人员的查找、稳控、劝返工作,及时处置好我县群众赴省上访事件;负责赴省上访人员的统计,形势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六)桃江县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为桃江县信访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场所的综合服务和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负责人民来访接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