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桃江县公安局

  • 负责人负责人:林玉

  • 机构地址机构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295号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7-8821325

  •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冬季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负责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经济、毒品等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六)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挥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挥、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体性组织的治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二)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三)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在桃境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四)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后勤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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