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 索引号:tjxfzb/2025-2105782 | 文号:桃政通〔2025〕33号 | 统一登记号:TJDR-2025-00007 | 
| 签署日期:2025-10-23 | 发文日期:2025-10-28 | 信息时效期:2030-10-23 | 
| 所属机构: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公开责任部门:桃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 索引号 | tjxfzb/2025-2105782 | 
|---|---|
| 文号 | 桃政通〔2025〕33号 | 
| 统一登记号 | TJDR-2025-00007 | 
| 签署日期 | 2025-10-23 | 
| 发文日期 | 2025-10-28 | 
| 信息时效期 | 2030-10-23 | 
| 所属机构 | 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公开责任部门 | 桃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TJDR-2025-00007
桃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县城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桃政通〔2025〕33号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中心城区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露天烧烤是指餐饮单位、个人在室外或露天场地内进行露天烧烤食品的营利性经营行为及非营利性休闲、娱乐、自助烧烤行为。
二、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县城芙蓉路—资江路—文化路—桃花路—建设路—幸福巷—金凤路—芙蓉路合围区域内所有场所(含合围边界道路区域)。
三、禁止露天烧烤时段: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露天烧烤行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活动,也不得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若存在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空气质量污染预警期间,除本通告规定外,同步执行污染预警相关管控要求。
六、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将根据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优化。
七、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露天烧烤食品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37-2659110。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