鲊埠回族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鲊埠回族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下,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重点,在完善行政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落实
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政法委员具体牵头负责,党委班子成员具体抓的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将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评议考核,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强化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乡党委、政府在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继续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在涉及乡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分管部门提出议案,主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班子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政策制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无缝配合,共同发力,对党委重大决策和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
(三)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全乡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相结合,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进行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努力让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处理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2024年乡调解委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村(社区)调解矛盾纠纷18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和谐稳定,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所有项目全部由乡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在行政审批、商事制度、投资项目审批上主动服务。及时调处化解各类营商纠纷,认真排查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2024年组织平安法治办、司法所调解涉企纠纷8起。
(五)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乡9个村(社区)与桃江县资江法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请法律工作者李志刚为行政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与此同时还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开展常态化法律咨询工作,积极参与到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中。
三、强化法制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二是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三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全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近年来,通过“12·4”宪法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节点和乡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六进”“送法下乡”等宣传服务活动;以标语、横幅、展板、宣传单、屋场会、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次,屋场会5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全乡营造了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专业人员配备不够。乡、村两级拥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较少,目前基本每村仅配备一名法律明白人,且绝大部分属村委(社区)干部兼职。法律顾问虽已经全乡覆盖,但法律服务工作不够全面,每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时间较短,且集中在村委(社区)办公楼开展法律服务。法治队伍法律知识不高,全乡范围内开展的法治培训内容比较浅显,缺乏深入的相互探讨与解读。
(二)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不高。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行政执法专业性强,执法人员的服装、执法装备、执法车辆都需要上级统一配备,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加之基层中心工作多,人员流动性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整体水平。
(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视度不够,日常普法宣传工作不及时,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方面做得不够,执法工作人员法治学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乡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法治机构设置。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作为法治队伍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站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人才保障。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不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氛围的营造,打造阵地创新载体,扩大法制教育的覆盖面。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是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增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议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鲊埠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