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邱山乡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1-19 11:17 信息来源:浮邱山乡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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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邱山乡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桃江县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桃江县2026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严格控制大气污染,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浮邱山乡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乡相关工作。

  问:黄  

 长:王超政

副组长:曹向兵

  员:乡党政办、乡党建办、乡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乡生态办、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派出所、乡市监所、中心校负责人,以及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袭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1. 开展敲门行动。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上门入户宣讲政策,通过宣传栏、公示牌、宣传横幅、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实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2. 突出重点人群。针对春节返乡人员、学生、婚丧嫁娶事主等重点人群,在交通要道、农村集市、学校、村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宣传点,发放倡议书、明白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遵守禁放规定。

3. 强化行业引导。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商超、餐饮等单位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引导群众在婚丧嫁娶、节日庆典时采用鲜花祭祀、电子爆竹等绿色环保方式。

(二)加强源头管控,压减销售存量

依法调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禁放区内零售点到期不予延期。按依法依规、逐年退出的原则,通过许可复查,清退一批;严格监管,关闭一批;政策引导,注销一批;市场优化,整合一批等方式缩减零售点总量,完成县级分配的削减任务。

(三)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1. 配合县级部门指导各村将烟花爆竹禁限放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组织有效实施。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引导群众在婚丧嫁娶、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点转变观念,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倡导文明、安全、环保的庆祝和祭祀方式。

(四)强化联防联治,严格巡查执法

1. 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负总责,要完善网格化巡查和包保责任制,明确巡查人员、责任区域和时段。

2. 加强部门联动。乡派出所、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3. 突出重点时段地段管控。针对元旦、除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燃放时段,以及交通干道、桥梁、加油站、学校、卫生院、复葬地等重点区域,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增派巡查值守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特别是除夕、初一等关键节点,要全员上岗,严防死守。

4. 严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发现、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或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布有奖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调度。部门、各村要坚决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服从统一调度,依法依规履职。乡生态办要做好联络协调,强化重点时段、地段及突发情况管控调度,消除监管漏洞。

(二)压实工作责任。部门、各村要对照本方案及县级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乡生态办要会同乡纪委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导与暗访检查,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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