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优秀单位】县检察院:聚焦监督主责 持续落实违反“三个规定”责任追究机制

发布时间:2022-03-22 16:20 来源:竹廉桃江 责任编辑:张红莉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编者按

过去一年,在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把准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作风建设不松懈,党风政风全面优化,有力保障桃江高质量发展在稳中求进中迈出新步伐。为表彰工作先进,分享工作经验,激发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即日起,“竹廉桃江”微信公众号推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巡礼”栏目,敬请关注!今日推出第五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优秀单位——县检察院

聚焦监督主责 持续落实违反“三个规定”责任追究机制

近年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手段,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目标的重要切入点,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抓好“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让“三个规定”铁律生威,涵养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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