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8 16:50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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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农函〔2025〕19号  

  (C)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刘朝阳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灰山港镇汪家冲志溪河上游(2017年630洪灾)导致的河堤冲毁和120亩基本农田恢复和河堤护坡硬化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30600-2022)第5.4条,“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本建议涉及区域属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区域。志溪河桃江境内流域面积223.5km²,长度27.25km,水利部门已通过往期项目规划对志溪河开展治理(包括汪家冲河段),目前我县境内剩余可规划治理长度约2.34km,因汪家冲河段为原规划治理河段,暂无法重复申报治理项目,待条件允许,将尽快开展河道情况调查,争取通过后续项目完成该河段治理。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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