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tjtyjrswj/2025-2054515 发布机构: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2025-03-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tyjrswj/2025-2054515
发布机构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3-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在县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中共桃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总结,做好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编制《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权责清单》,包括四项行政处罚、十三项行政给付、一项行政确认、一项行政奖励、五项公共服务和十项其他权利。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按照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定”方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我局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绩效管理。 

    3.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一是加强基础网络建设。

    二是推进全国退役军人网络信访建设,实现“一网通办”。建成“看得懂、查得到、问得清、办得了”的网上信访服务体系。

    三是推进桃江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与市政务平台互联互通。

    四是推进桃江县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业务办理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网上全公示。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参与了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调度会、现场会,与“三项制度”相关联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按时完成“流程绘制、人员录入、角色分配、文本制作”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必需的工作步骤,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网上录入”和“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等的试运行工作,录入十一件虚拟模拟案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以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局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局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3、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我局开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同时我局接受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监督。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退役军人信访复查工作。信访事项复查是《信访条例》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按程序办理退役军人信访复查工作,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复查应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档案完备。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复查意见及时送达信访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2、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制度。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结合村“两委”,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强化基层诉源治理,切实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改善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机制,把退役军人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退役军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六、存在问题 

    1、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缓慢。由于我局是刚成立的新单位,退役军人信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情况紧急,工作量大,占用精力较多,有关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开展缓慢。  

    2、法治队伍建设方面比较薄弱。股室人员不足、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及法制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较少。法治队伍建设薄弱,对法治工作理解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七、改进措施 

    1、加强重视,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按时报送我局“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坚决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局工作人员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学习湖南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组织学习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公证、行政裁决、仲裁等手段,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及运行的情况;组织学习自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328

信息来源: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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