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桃江县退役军人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tjtyjrswj/2025-2061007 | 发布机构: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2025-04-29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tyjrswj/2025-206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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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2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进行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位于县城建设路,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规划财务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人事法制股共六个机关股室。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光荣院三个二级机构。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疾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社会的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及2024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通知单的文件,2024年度我局的财政拨款收入9639.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63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292.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299.59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9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14.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16万元、对企业补助50万元。以上支出合计9639.6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2024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为9299.59万元。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4年,县财政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为340.04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决算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9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合计340.04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我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为9299.59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分配到各项目,已由县财政局安排落实及时拨付到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预算项目 |
可及指标数(万元) |
实际使用数(万元) |
差额 |
使用率(%) |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
7800.29 |
7800.29 |
0 |
100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
311.69 |
311.69 |
0 |
100 |
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 |
613.5 |
613.5 |
0 |
100 |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 |
574.12 |
574.12 |
0 |
100 |
合计 |
9299.59 |
9299.59 |
0 |
100 |
项目支出预算9299.59万元,决算数9299.59万元,收支相符。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四)公用经费情况
2024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47.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办公费3.92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1.13万元、差旅费4.7万元、会议费2.75万元、培训费2.42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4.61万元、工会经费11.4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4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我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对会计和出纳作出明确规定;制订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支出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基本做到了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收入资金进行了量化分解,设置了评价项目目标。全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 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实际执行相较于预算总额结余0.38万元,实现对“三公”经费的严格把控与费用节约。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2024年,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始终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紧扣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提高退役军人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
2023年12月召开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审议《桃江县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审议稿)》和关于“一部一站”紧密协作工作。2024年3月份组织召开了2024年全县退役军人事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围绕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明确目标方向,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9月份桃江县委第21次常委会议和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学习了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向书记在常委
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习总书记“五好”要求,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做好清明烈士祭扫、“八一”“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重点工作宣传报道。《湖南桃江:“功臣之乡”再添荣耀》《湖南桃江:“军中花木兰”荣立二等功》《益阳桃江:老兵捐献革命文物 传承红色精神》《益阳桃江:男子昏倒在地 退役军人跪地救援》等信息,相继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厅官网发布。建立舆情监测系统,每个股室安排一人下载舆情监测软件,负责及时关注和监测桃江退役军人舆情信息,不让不实舆论发酵。坚持用正确舆论引导,不断提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持续强化“网评员”队伍建设,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处置业务能力,提升网评引导能力,加强舆情信息管控。做好“湖南省最美退役军人”“益阳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工作,推荐了胡勇、李鹏辉、李胜财优秀退役军人参选。加强与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协调联动,拓展合作领域,构建退役军人工作“宣传”大格局。
(三)做好安置就业工作
申报并分别发放了2023年9月和2024年3月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427750元和391500元。完成2024年度转业军士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84600元的发放及医保、社保交纳工作,共交纳43993.4元。2024年共对58名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行适应性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 。2024全县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0人。9月5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阳光”安置的原则,24名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军士依程序完成选岗。2022年4月和9月举办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场招聘会2场,63家优质企业共提供就业岗位2147个,参加招聘会的307名退役军人中,当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82人。
(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
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2024年“八一”期间广泛开展双拥工作的宣传教育、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各类退役军人3228余人,发放慰问金、慰问物资190余万元。开展新兵回访工作。11月,桃江县人民武装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一齐赴广东省广州市网络空间部队某新兵训练基地开展新兵回访工作。人武部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同志与基地桃江籍的5名新战士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他们在部队的学习、训练和生活情况,化解他们的思想“疙瘩”,帮助他们坚定从军信念。
(五)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下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逾6332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79.9万元。按照上级审批要求,对今年新增的24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220名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人员按流程办理,并全部按时发放其优抚待遇。严格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优化军休服务管理。光荣院下水道污水改造,提升优抚人员生活质量。及时对新入伍士兵做好光荣牌悬挂和信息采集。常态化开展优待证办理和送立功喜报工作。今年全县二等功10人、三等功65人。优待证受理839个,办理审核通过774个。7月25日,桃江退役军人新华应急救援队挂牌成立,在全县抗洪抢险及支援华容抢险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举行桃江第二批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集中签约仪式,与8家合作单位现场签约,参与拥军的社会力量不断增强。
(六)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提质改造,对桃江烈士纪念园纪念塔进行了修缮和管理。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清明烈士祭扫活动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缅怀烈士丰功伟绩,传承革命先烈优良作风。开展马迹塘战役无名烈士遗骸搜寻发掘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烈士遗骸搜寻鉴定中心)领导和复旦大学专家团队现场搜寻发掘5天,共搜寻发掘烈士遗骸9具,暂存于桃江县殡仪馆。期间,烈士纪念园内崔强烈士(连长)墓、仇万顺烈士(连长)墓及一座无名烈士墓,均一并进行了发掘鉴定。后期将申请资金对桃江县马迹塘镇伍家仑烈士纪念园进行提质改造。力争2025年完成烈士安葬工作。
2、主要事业成效
(1)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9月份,桃江县委第21次常委会议和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学习了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向书记在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2)隆重举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9月30日上午,桃江县在桃江烈士墓园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县委书记向荣等在家县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等约300人参加纪念活动。参加活动人员向烈士致以深切的怀念和崇高的敬意,表达崇尚英雄的情怀和传承英雄精神的决心,立志用实际行动缅怀先烈、致敬英雄。
(3)开展马迹塘战役烈士遗骸搜寻发掘工作。2024年8月26日,马迹塘战役无名烈士遗骸搜寻发掘工作启动,至8月30日结束,共搜寻发掘烈士遗骸9具,暂存于桃江县殡仪馆。期间,烈士纪念园内崔强烈士(连长)墓、仇万顺烈士(连长)墓及一座无名烈士墓,均一并进行了发掘鉴定。后期将申请资金对桃江县马迹塘镇伍家仑烈士纪念园进行提质改造。力争2025年完成烈士安葬的所有工作。
(4)成立桃江县退役军人新华应急救援队和举行第二批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集中签约活动。2024年7月,桃江县退役军人新华应急救援队成立,在全县抗洪抢险及支援华容抢险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举行桃江县第二批优惠优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集中签约仪式,仪式中与8家合作单位现场签约,自此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多“优先、优质、优惠”服务。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4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1〕7号)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
6、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资金、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年度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利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四)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
3、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4、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五)绩效评价的方法
1、成本效益比较法;
2、因素分析法;
3、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4、公众评判法。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评分
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股室和二级机构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自评,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我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情况;分值98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使用安排不够精准;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安排不够协调统一;三是因出现部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外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经费增加。四是基层基本建设仍需加强,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等工作缺乏相应经费保障。
七、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合理压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