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鸬(综合)罚〔2025〕04号

索引号:tjlcdz/2025-2100536 发布机构:鸬鹚渡镇 发文日期:2025-10-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lcdz/2025-2100536
发布机构 鸬鹚渡镇
发文日期 2025-10-1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桃江县鸬鹚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桃鸬(综合)罚〔202504

当事人:雷XX 性别:男 年龄61

身份证号432325196405XXXXXX

住址:桃江县鸬鹚渡镇长江村楠木洞村民组      

现查明,2025年9月17日17时10分,当事人雷XX在鸬鹚渡镇长江村自家农田烧秸秆,燃烧面积1.2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雷XX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桃江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仍不缴纳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或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信息来源:鸬鹚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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