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灰)自资执〔2024〕31号

索引号:tjhsgz/2025-2057869 发布机构: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2025-04-1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hsgz/2025-2057869
发布机构 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 2025-04-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何某桢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桃(灰)自资执〔2024〕31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何某桢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采矿案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14日,经巡查发现,何子某桢未经批准擅自在灰山港镇连河冲村划船塘组涉嫌无证采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一项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伍佰零贰点伍元(2502.5元),并处违法所得20% 的罚款人民币五百点零伍元(500.5元),共计人民币叁仟零叁元整(3003.00元)。
罚款金额(元) 300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28
处罚机关 桃江县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信息来源:灰山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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