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灰)农执罚〔2025〕08号

索引号:tjhsgz/2025-2072823 发布机构: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2025-06-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hsgz/2025-2072823
发布机构 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 2025-06-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丁某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桃(灰)农执罚〔2025〕08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丁某军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电捕鱼案
违法事实   2025年4月13日21时,当事人丁某军在桃江县灰山港镇檀树界村使用背包式电鱼机非法捕捞,被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规定,构成使用电鱼方法捕捞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十七部分(渔业)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背包式锂电池捕鱼机一套;
2、没收渔获物(鳝鱼、泥鳅)420克;
3、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罚款金额(元) 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4.21
处罚机关 桃江县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信息来源:灰山港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