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执不罚决字〔2025〕第2-4号
索引号:tjxcsgl/2025-2079658 | 发布机构: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25-06-30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csgl/2025-2079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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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3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当事人:桃江县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远志
组织机构代码:MA4QMFJW-1
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12号
你单位于2025年3月在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路以西、桃花江大道以南地段建设的桃江县游泳馆项目施工的行为,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规施工,本机关于2025年4月17日立案调查。
鉴于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110.1条之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