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罚决字〔2026〕16号

索引号:tjxcsgl/2026-2202249 发布机构: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2026-10-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csgl/2026-2202249
发布机构 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6-10-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桃城罚决字〔2026〕16号

  当事人: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30922MAC3FM4339

  住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鸬鹚渡

  你公司于2026年08月15日 实施了在桃花江镇一中进行装修施工时,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08月18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 2026年8月15日10时20分左右,桃花江镇一中进行装修施工时,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当日,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桃执责停(改)通字〔2026〕3-31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要求你单位应当对堆放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开启雾炮机湿化作业,对施工场地内地面进行冲洗。8月16日,执法人员复查发现你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已按要求改正了。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湖南长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曹**、桃花江镇一中校长叶*的调查笔录;桃花江镇第一中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证明施工责任情况。

  证据二:现场勘验笔录 ,证明2026年8月15日10时20分左右,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桃花江镇一中进行装修施工时,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证据三: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李*的调查询问笔录 ,证明2026年8月15日10时20分左右,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桃花江镇一中进行装修施工时,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证据四:桃花江镇第一中学校维修改造工程合同;湖南长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长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曹**、李*、叶*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发包方、施工方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证据五:现场照片 ,证明2026年8月15日10时20分左右,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桃花江镇一中进行装修施工时,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证据六:整改情况照片 ,证明湖南良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8月 16日上午,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2026年08月28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桃城罚先告字〔2026〕16号),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 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在桃花江镇一中进行装修施工时,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由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鉴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整改,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圆整( ¥ 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罚款,你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桃江县农村商业银行(户名:桃江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201255******0140)或中国银行桃江县支行(户名:桃江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5963****5661) 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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