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桃江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桃江县林业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桃江县林业局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全面落实。

(一)工作体系与制度保障。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总牵头,各业务股室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年内,重点强化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执行与督查,形成了从股室初审、办公室复核到分管领导最终审定的全链条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与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内容与实效。本年度,我局严格对照《条例》第二十条及县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仅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基础信息,更突出了林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社会关切领域的信息。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主要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 政策解读的深度与形式有待丰富:针对出台的林业管理政策、项目方案等,目前的解读多以转载文件原文或简单文字说明为主,导致政策传播效果和公众理解度有待提升。

2. 公开内容的时效性需加强:个别栏目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现象。

3. 服务意识亟待加强:应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职工的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与下一步计划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制。针对公开内容时效性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与责任人,确保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整个过程高效、顺畅。同时,对临近更新期限的信息进行预警提示,防止信息更新滞后。此外,还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与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服务意识问题,我局将加强全体干职工的服务意识培训,引导大家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