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桃江县医保局职责
索引号:tjylbzj/2025-2039607 | 发布机构: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5-02-24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ylbzj/2025-2039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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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
七、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 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完成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 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十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桃花江大道100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7-8828878
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 14:00-17:30 (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