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每周一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试用期?
索引号:tjxrsj/2023-1840121 | 发布机构: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3-09-1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rsj/2023-184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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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能否约定试用期?
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试用期?
答: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以完
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