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tjxjyj/2025-2086109 | 发布机构:桃江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25-07-31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jyj/2025-2086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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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3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了机动巡察,并于2024年6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据《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共性问题清单》(桃巡〔2024〕32号),县委教育工委需整改的共性问题3类,具体问题10个
(一)上级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执行走样
1.侵占学生权益。有的学校接待餐占用学生食材,有的在食堂账目中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有的私设教职工小食堂,有的没有完全做到教职工和学生同食材、同标准、同缴费,有的伙食费中食材占比不达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县教育局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桃江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桃江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明确规定不得设立“小金库”,不得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县教育局已基本查清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接待餐占用学生食材底数,所侵占经费已全部上交县纪委。
(2)已于2024年秋季学期,撤销学校教职工食堂,全县中小学已无教职工食堂。落实陪餐制度,各级领导、学校行政教师、家长陪餐6万余人次,坚持一月一食堂开放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管,提升食堂服务水平。暗访督查学校食堂24次、发通报8期、整改问题56个。严格膳食经费管理,通过审计等方式,确保食材采购成本不低于伙食费的75%,杜绝在25%的伙食费中列支大额支出等不规范行为。已收缴、清退违规资金,对违纪违规违法人员进行了查处。
(3)县委教育工委对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使用自制票据等非正规发票列支费用,有的在食堂账目中超范围列支不应在食堂账中列支的维修、大额资产添置等费用,有的违规从食堂借款用于非学生伙食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严格实行学校伙食费统一收缴入非税,由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支付。进一步明确食堂财务要求,严格禁止学校使用自制票据等非正规发票列支食堂费用,已杜绝白条入账。
(2)开展食堂财务自查,将某中学11月食堂采购冰箱、某小学食堂采购蒸汽柜等大额添置费用调整为公务账列支,资金记入食堂账户。鸬鹚渡、大栗港、高桥等乡镇个别学校大件添置费用上缴县纪委。
(3)组织各中小学校自查自纠,全县有同类问题的学校已主动将侵占学生伙食费全部上缴县纪委。
(4)在全系统开展食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共培训近380人次。
(5)严格按照《桃江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核算,发现问题下发整改函,立行立改。
(6)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县纪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陪餐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未安排老师陪餐,有的无陪餐记录,有的反馈陪餐意见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制定制度。县教育局制定《桃江县中小学校教师陪餐制度》,明确规定教师陪餐要求与职责。全县120所学校均相应建立教师陪餐制度,同时将教师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后勤工作年度计划。
(2)制定陪餐安排表。各学校制定学校行政人员、教师陪餐安排表和陪餐签到表。
(3)坚持落实陪餐制度。2024年年秋季学期以来,按照益阳市教育局“四同”陪餐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每天至少1名行政带队、1名教师、每个年级邀请1名家长参加陪餐。各学校均建立行政人员、教师、家长陪餐台账。每月坚持开展一次食堂开放日活动,2024年9-11月已开展3次食堂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至目前为止,共有近6万名行政、教师、家长参加陪餐。
(4)坚持食堂管理满意度测评制度。2024年9-11月,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3次,满意率91.5%。11月29日-12月2日,委托桃江县蓝天志愿者协会进行第三方食堂专项整治满意度测评,有30所学校6262人参与测评,其中学生5087人、教师代表335人、家长代表840人,测评满意率98.25%。
4.食材管理存在漏洞。有的食材出入库管理不到位,未据实全面登记食材出入库台账;有的未结合实际需求采购,食材浪费严重;有的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不及时、分量不足、记录不精准;有的留样冰箱未上锁,留样食品裸放在冰箱;有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记录不规范,有的未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全面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全县120所学校食材配送全覆盖,除米、面、肉、蛋、油等大宗食材外,蔬菜类、干货类等食堂食材全品类配送。2024年9月开始,全面禁止学校在平台外采购食材,全县各学校严格落实配送公司平台上采购。当前,已确保100%在平台采购,确保采购货品100%溯源索证索票,严格把住食材安全关。
(2)加强暗访督查。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成立暗访组,按照“无扰督查”要求,每周对全县各学校开展双人查货验收专项督查。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共暗访督查16次,暗访学校35所,发现问题61个,下发督查通报9期。联合市监、农业农村、县融媒体等部门联合行动,不定期到配送公司突击检查。已检查4次,发整改函4次。
(3)加强食堂日常监管。各学校完善食堂各类台账,重点是出入库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4)加强防食品浪费宣传管理。各学校制定“防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食堂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防食品浪费小组,充分利用班会、食堂开放日活动时机,对学生进行防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学生不浪费粮食意识。
(5)做实食品留样工作。按照双人双锁要求,切实落实食堂食品全品类留样制度,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25克、不少于48小时。
(6)积极稳妥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已做到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分类管理、分别处理。学校按学期签订收运合同,合同明确“不得用作喂猪”等强制性条款,确保餐厨废弃物处置规范。
5.从业人员管理松散。有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松散, 未审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犯罪记录证明,有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有的晨午检流于形式;有的从业人员作业期间未佩戴口罩、玩手机、抽烟、明火离岗。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县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各学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食堂事务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有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图片等培训台账。
(2)各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登记造册,统一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查询无犯罪记录后方可聘用上岗。
(3)各学校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包括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每年开展一次从业查询,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4)严格进行从业人员晨午检工作并落实完整台账记录。
(5)严查学校从业人员的仪容仪表(不蓄胡须、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正规着装等)和日常操作要求(不在操作间玩手机、抽烟、嚼槟榔,人走火灭等)并将要求纳入考核管理内容。
(6)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6.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有的学校食堂屋顶、地面、排水沟等设施破损;有的卫生清理不及时,墙面、洗把池、洗碗池、 油烟机脏乱,地面湿滑积水,大件容器残留污垢,空间有异味; 有的制售莲花白等高风险食品;有的使用钢丝球、竹刷等易脱落、有尖角的清洗用具;有的防蝇灯未使用或使用不当;有的挡鼠板使用不规范、无灭鼠记录;有的用电开关裸露,灭火器检修记录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经对排水沟进行了改造和维修,请专业人员对破损的电线电器开关进行了维护;食堂地面破损,已在2024年暑假改造完成,食堂面目一新。
(2)食堂防蝇灯能24小时正常开启、添置了新的杀菌灯和消毒柜;改造了一间标准更衣室。
(3)全县各学校本年度已全面停止采购鲜黄花菜、莲花白、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和风险用品;两家配送公司已严格按县教育局每周下发的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价格明细表中食材进行配送。
(4)全县各学校已按要求没有使用竹刷、钢丝球等易脱落有尖角的清洗具,如某中学购买使用食堂专用的清洗布和清洗刷。
(5)已经督促各学校对“五防”设施按规范使用和维护,如某小学食堂更换已坏的门帘、添置了新的杀菌灯,某中学挡鼠板按标准要求安装等。
(6)已督促落实各学校采取双人对配送食材进行验收、过秤、入库,发现劣质、过期等不合格食材退回给配送公司或上报到后勤服务中心和县市监局。后勤服务中心已加强对配送公司管理,确保把好食品源头关。
(7)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县纪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7.学生一卡通管理不到位。有的学校未经发改部门批准通过校园一卡通向学生代收其他费用;有的在学生一卡通充值中引入有偿充值平台;有的一卡通信息系统账实不符,底数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停止未经发改部门批准通过校园一卡通向学生代收其他费用。规范学校一卡通刷卡数据管理。
(2)已联合市监部门对在学生一卡通充值中引入有偿充值平台的学校进行查处,退还所占学生利益。
(3)对一卡通信息系统余额账实不符、底数不清进行了核实,对不实数据核清后进行了账务调整,确保了账实相符。
(4)已实施学校伙食费收缴直接入非税。
(5)通过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收费文件,邀请市监局对学校收费工作开展指导,学校服务收费行为得到全面规范,没有再出现乱收费行为。
(6)进行了举一反三排查搭车收费行为,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责任人已追责问责。
(二)学生伙食费管理廉政风险突出
8.截留、套取学生伙食费。有的学校隐匿学生伙食费收入私设“小金库”;有的虚列支出套取学生伙食费私设“小金库”。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县教育局下发《关于规范学生伙食费收取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伙食费由家长或学生直接扫码缴入非税,由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2)2024年8月,出台了《桃江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桃江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等制度,明确严禁学校隐匿学生伙食费收入私设“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套取学生伙食费私设“小金库”。对伙食费收入私设“小金库”的经费已退回给学生本人,对已毕业学生,无法联系上的,已退缴到非税账户。
(3)已加大食堂财务监管力度,由审计股定期对学校食堂财务进行了审计。
(4)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县纪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9.学生伙食费监管缺失。有的学校对由出纳个人保管的公款缺乏有效监管,发生公款私存、挪用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下发《关于规范学生伙食费收取的通知》明确要求:学校伙食费由家长或学生直接扫码缴入非税,由核算中心统一支付,杜绝个人保管公款。
(2)已明确要求对学校伙食费的收缴和使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督查。同时加强了全系统财务管理,杜绝公款私存、挪用等问题。
(3)已建立健全伙食费的拨付制度,规范学生伙食费收支管理。
(4)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三)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落实不力
10.有的学校整改巡察交办立行立改问题不到位;有的学校落实省委巡视、对教育工委交叉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各责任单位均组织学习了巡视条例,转化为日常履职的工作动力。
(2)在2024年4月13日关停了校园商店,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3)已于2024年7月16日将托管食堂收回,进行自主经营。2024年9月24日,“食堂厨余污水直接排放至资江”已整改到位,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4)2023年10月,根据省市县学校食堂整改要求,学校食堂收回自主经营,面包房收入已于2023年10月16日按规定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对学校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5)2024年7月至今,通过多次督查,均未发现学生食堂使用莲花白的现象,由县委教育工委委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对15个中心学校校长集中提醒谈话。
二、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机动巡察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反馈意见》(桃巡发〔2024〕22号),县委教育工委需整改的个性问题4类,具体问题32个
(二)县委教育工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重大事项研究不充分。在确定及变更大宗食材采购招投标代理公司、中标企业数量前,县教育局未进行充分研究,未充分听取学生及家长大会意见,不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县委教育工委召开4次会议,研究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事宜,重点研究是否续约、合同完善、价格调控、巡视问题整改等内容。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市监部门、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属学校校长、中小学校长及家长代表参加。
②县委教育工委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
③已加强办公室文秘人员要求,提高了会议记录水平,落实了材料归档工作。
④县委教育工委对后勤服务中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大宗食材采购合同签订不严谨。一是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中关于保质期的约定不一致。二是主体矛盾。订立合同的甲方为“桃江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盖章为“桃江县教育局”,单位名称与用章不符。三是存在无效条款。合同第十三条约定“乙方签订合同一年后,乙方为桃江县引进完成不低于2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可作为乙方履约考核的重要依据”,此条款内容与合同履行无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新修订的合同,将“有明确保质期的包装食材,应保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保质期期限全部(共3处)约定为“不得低于保质期限的二分之一”,做到合同条款前后一致。
②2024年秋季学期,桃江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与湖南和兴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湖南)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两家配送公司签订合同。甲方为桃江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并加盖“桃江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公章,做到单位名称与用章相符。
③新修订的合同,删除“乙方签订合同一年后,乙方为桃江县引进完成不低于2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可作为乙方履约考核的重要依据”的无效条款。
④已同步向各级各类学校发布合同模板,建立合同审查制度,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
2.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
(1)内审浮于表面。2023年县教育局通过内审对各学校食堂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但大部分问题浮于表面,未指出学生伙食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且内审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开展了2023年度食堂管理绩效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学校食堂占全县学校食堂的100%。2024年对食堂账务进行深入检查,对伙食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要求各校逐一整改到位。内审结果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纪检部门。内审结果运用充分,已形成制度。
(2)质量把关不到位。一是供货企业自检流于形式。如抽查某供应商4月25日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发现在食品安全检测系统中没有对应的检测记录,系虚假检测报告。二是食材以次充好。如4月26日某供应商配送给学校的食材中有发芽土豆,导致200斤土豆退货120斤;个别学校等反映某供货企业配送的食材中有不合格菜品等;2024年2月29日至4月11日,某供应商因损坏等原因导致各学校退货补货多达24次。三是配送冷冻食品。两家定点供货企业均存在配送冷冻食材的问题,与合同中约定的规定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两家配送公司已建立水果、蔬菜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已具备检测条件,并建立检测记录台账。
②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教育、市监、融媒体等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联合对两家配送公司暗访督查4次。对学校验收货物暗访督查16次,暗访学校35所,发现问题61个,下发督查通报9期。
③食材目录由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确定,配送公司不得擅自上架目录外食材,学校不得采购配送公司平台外食材。本学期未发现有发芽的土豆、新鲜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莲花白等高风险食品进入校园的现象。
④配送公司配送的所有食材均需要向学校提供当日当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学校对无质检报告的食品直接拒收。
⑤配送公司严格执行新合同规定,没有向学校配送冷冻食材。2024年11月起禁止配送深加工食品火腿肠。
(3)价格调控不到位。自2023年9月13日与两家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签订合同以来,县教育局未按照合同要求每两周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价格进行调控,直到2024年3月本轮巡察进驻以后才根据合同调价,且两家供货企业当月部分食材销售单价仍高于市场价、成本价。经调查了解,还存在部分食材实际由源头供货商直送至学校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对全县食材价格及学校学生伙食标准对比其他县市区开展调研工作。坚持了一周一调研食材价格,按时提供了一周一配送建议价,制定了供应商平台食材目录。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共调价13次。至今未出现配送公司配送价格高于教育局建议价格的现象,确保了配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对配送公司在食品质量上履职不到位的共发函6次,并进行了发函通报,并督促其完成了整改。
②县委教育工委对后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配送监管不到位。现场检查发现配送公司及源头供货商均存在使用非冷链车配送部分学校食材的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教育、市监、融媒体等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联合对两家配送公司暗访督查4次。对学校验收货物暗访督查16次,暗访学校35所,发现问题61个,下发督查通报9期。
②配送公司均配备冷链车,公司可对车辆进行全程监控。
③配送公司有运送车辆清洁与消毒台账。
(5)社会信用风险把控不到位。巡察发现两家配送公司均存在拖欠其源头供应商货款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两家配送公司已经按照新合同,分别缴纳履约保证金130万元,均提供了源头供应商结算货款的凭证。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未收到两家配送公司拖欠其供应商货款的举报、投诉线索。
(6)综合评议显失公允。合同规定桃江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需会同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每学期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进行一次综合评议,并作为退出机制之一,但在2023年11月6日、2024年1月19日两次评议中均没有家长代表参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024年11月15日,县教育局与县市监局联合组织学校校长、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优秀班主任及教师、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镇人大代表、家长代表共25人对两家配送公司进行综合评议,县教育局廉政教育监督室全程参与监督。综合评议得分为:两家配送公司均达95分以上。
(二)学校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及制度变形走样
1.配合巡察不力
个别学校对发现的违纪事实概不承认,有的对泔水处置提供虚假情况,有的提供虚假说明,有的对“小金库”资金使用相关单据无法提供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县教育局出台《桃江县中小学校食堂与校园及周边商店管理违纪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和《桃江县教育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方案》,组织全系统进行学习,并部署开展治理工作。
②县教育局先后组织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工作调度会、教育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教育系统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会等会议,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干部管理。
③县教育局组织开办桃江县学校(幼儿园)后勤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后勤管理人员350人,并组织188名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到美人谷大酒店学习4D食堂管理模式,提升后勤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④县纪委、县教育局分别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侵占学生权益
(1)违规私设小食堂。截至2024年4月,某学校仍存在小食堂(教工食堂),没有完全做到同食材、同标准、同缴费。2024年4月28日、29日某小学与学生食材不统一。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全面取缔教师小食堂。
②已责令小学将10斤牛肉的货款退回学生食堂账户,补充学生伙食。
③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食材占比不达标。有的学校食材占比存在低于70%的情况。其中某高中学校2022年中6个月、2023年中7个月低于70%;某初中学校2022年12月食材支出占比仅为51.87%,违反食堂直接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收费标准70%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县教育局出台《桃江县中小学学生食堂社会监管问题整改要求》《桃江县中小学食堂营养食谱问题整改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伙食标准明显提高。2024年11月29日-12月2日,委托桃江县蓝天志愿者协会进行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满意度测评,食堂满意率由91.5%提高到98.25%。
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秋季学期以来,通过明察暗访,严格督促全县各中小学校落实双人下单和双人查货验收制度,食堂食材占比伙食费达75%以上。相关学校均已整改到位,食材占比均已达到75%以上。
③全县各中小学在食堂公示栏及时公示日带量菜谱、周营养食谱、月伙食费收支结算表等内容。
④结合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县各学校已开展3轮自查自纠并建立工作台账,县教育局组织食堂问题专项督查与审计工作,食堂食材占比低于伙食费标准75%的现象已得到整改。
⑤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接待餐占用学生食材。某学校2022年3月3日、2023年3月3日,两次利用学生食堂食材开设校外人员用餐,截至2024年4月仍未收取费用;2023年12月27日利用学生食堂食材开设高三化学竞赛教学比武用餐,经巡察组指出后,于2024年3月27日才办理会审手续,由学校公务经费承担食材费用。某学校往年度在食堂列支招待餐费,截至2024年1月仍未收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督促该学校将接待用餐占用食材费用调整为公务账列支,经费转入食堂账户;
②已督促该学校将在食堂列支招待费调整为公务账列支。
③严格执行《桃江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下发《桃江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费使用的通知》,严禁中小学利用学生伙食费进行公务活动与接待、列支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坚决杜绝学校接待占用学生食材。
④举一反三,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将侵占学生伙食费全部上交至桃江县纪委监委指定账户。
⑤县纪委、县委教育工委分别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4)未按规定收取教职工伙食费。截至2024年1月,有的一直未收取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有的明确食堂工作人员子女晚餐优惠1元;有的未据实结算教职工伙食费,以400元/人/月的标准收取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低于学生伙食费缴纳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责成该学校补缴2024年上半年食堂员工伙食费、保安伙食费、食堂员工子女伙食费等费用,并已上缴至县纪委。
②已责成该学校补缴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食堂员工伙食费,并已上缴至县纪委。
③已责成该学校补缴2023年食堂员工伙食费,并已交非税。
④已责成该学校补缴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食堂员工伙食费,并已上缴至县纪委。
⑤已责成该学校补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食堂员工伙食费,已交食堂资金账户。
⑥个别学校就巡察整改的问题做出了说明。
⑦县委教育工委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将侵占学生伙食费上交至桃江县纪委监委指定账户。举一反三,加大食堂财务督查力度,严格要求教职工、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严格按学生缴纳标准缴入非税。
⑧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5)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有的存在在食堂账中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的问题。如某学校在食堂账中违规发放教职工加班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责令相关学校对违规发放的福利进行收缴,并上交县纪委。
②已在全系统开展一次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督查,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教职工福利现象。
③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时任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中心学校对某学校时任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财务基础薄弱。2022年至2023年,某学校用自购票据列支肉、菜、维修、水电、燃料等费用;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某学校用收款收据、手写收条、商品销售单等方式列支食堂食材采购及其他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出台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禁白条列支。已对相关学校食堂有关票据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杜绝再次发生。
②已开展食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鼓励学校挑选有财务专业知识的教师充实到财务岗位。
③已严格按照《桃江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监管。
④县纪委、县委教育工委分别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超范围列支费用。有的存在在食堂账中列支教学楼旗台维修费、门卫室不锈钢雨棚费、安全责任险等问题。如某学校2022年12月16日在食堂账中凭《商品销售单》列支香烟1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将该学校食堂违规列支香烟100元收回食堂资金账户。
②已将相关学校超范围列支费用在公务账列支。
③已督促各学校自查自纠,清理超范围列支费用行为。
④县纪委、县委教育工委分别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某学校纪委对时任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违规借支。某学校2022年1月27日以“高三优生培训借款”的名义在学校食堂借支经费,直到2022年4月22日才还清此笔借款。某学校2022年之前在食堂账中支付工程施工方借款、学生烫伤借款,截至2024年1月未收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相关学校违规借支的情况已整改到位。
②已全系统清理违规借支行为。
③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④县纪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职责问责;某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4)违规添置大额资产。4所学校违反《益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食堂账中添置大额资产,如某学校2023年3个月内购置冰箱、消毒柜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将4所学校在食堂账中添置大额资产费用调整为公务账列支,收回食堂资金账户。
②已开展自查,将在食堂账目中超范围列支的维修、大额资产添置等费用调整为公务账列支。
③已落实《益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县纪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4.陪餐制度落实不到位
6所学校存在未安排老师陪餐、无陪餐记录、反馈陪餐意见少等问题。如某县属中学在落实陪餐制度时,教师主要负责学生食堂就餐秩序管理,陪餐流于形式 ;某学校2023年5月前未落实陪餐制度,仅编造陪餐记录台账,5月后存在虚假陪餐,如2023年9月至12月,安排陪餐142人次,实际陪餐仅59人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制度。县教育局制定《桃江县中小学校教师陪餐制度》,明确规定教师陪餐要求与职责。全县120所学校均相应建立教师陪餐制度,同时将教师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后勤工作年度计划。
(2)制定陪餐安排表。各学校制定学校行政人员、教师陪餐安排表和陪餐签到表。
(3)坚持落实陪餐制度。今年秋季学期以来,按照市教育局“四同”陪餐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每天至少1名行政带队、1名教师、每个年级邀请1名家长参加陪餐。各学校均建立行政人员、教师、家长陪餐台账。每月坚持开展一次食堂开放日活动,2024年9-11月已开展3次食堂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至目前为止,共有近6万名行政、教师、家长参加陪餐。
(4)坚持食堂管理满意度测评制度。2024年9-11月,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3次,满意率91.5%。11月29日-12月2日,委托桃江县蓝天志愿者协会进行第三方食堂专项整治满意度测评,有30所学校6262人参与测评,其中学生5087人、教师代表335人、家长代表840人,测评满意率98.25%。
(5)某中心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某学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食堂日常管理不到位
(1)食材全链条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出入库管理不到位。有的未据实管理食堂食材出入库,而是根据当日带量食谱登记出入库台账;有的未对面包、粥、牛奶、汉堡等大部分早餐食材进行出入库管理,食材底数不清,管理缺失。二是食品留样不规范。有的存在食品留样分量不足、留样冰箱未上锁、留样食品未用容器包裹裸放在冰箱、留样不及时、留样记录本有改动、留样时间不精准等问题。三是食材浪费严重。有的存在未结合实际采购食材、学生将整盆饭菜倒入餐余垃圾桶等问题。如某学校回收人员每天可收集约500斤餐厨垃圾。四是餐厨废弃物处置不规范。16所学校存在未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未在协议中明确“不得用作喂猪”等强制性条款、处置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巡察现场发现某学校使用自有食堂和其他学校食堂的泔水饲养生猪4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责成相关学校加强食堂出入库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已落实食堂事务和1名教职工代表双人进货下单与1名学校行政和1名教师代表双人收货验货的制度。食堂事务负责出入库登记,台账记录完整。
②已责成相关学校加强食堂留样工作,明确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留样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严格落实“专人专柜专锁”留样制度,并在留样冰箱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严格按照“留样四要素”进行留样。留样实物和留样台账一致,做到及时留样、及时解封。
③已责成相关学校加强“防食品浪费”的落实和宣传,建立由校长为组长、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食堂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防食品浪费小组。通过班会、演讲、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标牌、横幅等内容进行宣传。
④已责成相关学校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分类管理、分别处理,按学期签订收运合同,明确责任,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详细记录处置时间、种类、数量等信息.
⑤已责成某中心学校将生猪饲养费退还食堂资金账户,并取缔了生猪饲养。
⑥2024年秋季学期以来,桃江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根据举一反三整改要求,结合“校园餐”专项整治要求,成立暗访组2个,针对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暗访督查16次,暗访学校35所,发现问题61个,下发督查通报9期。组织全系统120所学校开展食堂风险排查,自查自纠问题157个。
⑦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松散。21个学校存在未审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犯罪记录证明等入职资料,安全培训不到位,晨午检流于形式,从业人员作业期间未戴口罩、玩手机、抽烟、明火离岗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0月17日,县局组织全系统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事务等350名食堂从业管理人员业务培训。10月22-24日,分三批次组织188名食堂管理人员到美人谷大酒店学习4D食堂管理模式。今年以来,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食堂从业人员每学年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对学校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重点突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膳食经费管理、日常台账等方面内容,共计培训715人。
②落实从业查询制度。各学校对拟在食堂从业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统一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共查询715人。查询无犯罪记录后的人员共715人,全部聘用上岗。
③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同时,食堂从业人员签订一份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明确1名食堂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晨午检、仪容仪表等情况进行监督,严禁从业人员蓄胡须、留长指甲、戴首饰、不着装上岗及在操作间玩手机、抽烟、嚼槟榔。
④坚持自查与督查并举。充分利用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契机,组织学校每月开展1次自查。同步开展暗访督查与明厨亮灶网上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一是基础设施有隐患。有的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擅自允许托管公司在学校搭建钢架棚餐厅;有的为临时食堂,且为活动板房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有的食堂外墙瓷砖脱落,不符合安全要求。二是环境卫生脏乱差。9个学校存在食堂屋顶、地面、排水沟破损,墙面、洗把池、洗碗池、油烟机脏乱,地面湿滑积水,空间有异味,排气扇口有油污,大件容器残留污垢,卫生清理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加工制作有风险。有的食堂制售了莲花白高风险食品;有的使用钢丝球、竹刷等易脱落、有尖角的清洗用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四是设备使用不到位。有的存在防蝇灯未使用或使用不当、未及时清除蚊虫,挡鼠板使用不规范、无灭鼠记录,食堂用电开关裸露,灭火器检修记录不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该学校已向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补办钢架棚餐厅申报审批手续,经鉴定钢架棚餐厅无安全隐患。
②该学校已对礼食堂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已消除安全隐患。食堂已拆除重建,新建食堂于2024年11月6日投入使用。
③相关学校高度重视食堂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打扫与检查,食堂卫生标准明显提高,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④相关学校坚持落实双人下单与双人验货收货制度,没有采购发芽土豆、四季豆、莲花白等高风险食品,全部使用专用洗锅刷、洗锅布清洗用具。
⑤相关学校对“五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与整改,建立了工作台账。
⑥全系统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未发生1起食品安全事故。
6.学生一卡通管理不到位
(1)违规收费增加学生负担。有的未经发改部门批准,通过校园一卡通向学生代收吹风机费、洗衣机费、游泳馆费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责令相关学校立即停止通过校园一卡通向学生代收吹风机费、洗衣机费、游泳馆费等行为。将相关乱收费用退还学生。
②明确了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行为明显规范。
③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引入有偿充值服务增加学生负担。部分学校在学生一卡通充值中引入某充值平台,学生使用该平台时以40元/学期、70元/学年的标准缴纳平台服务费,在平台进行微信充值时以1%的标准缴纳充值手续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联合市监部门对在学生一卡通充值中引入有偿充值平台的学校进行查处,退还了所占学生利益。
②已责成相关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摸清了各学校有偿充值服务情况。
③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
④全系统开展了有偿充值服务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已杜绝有偿充值服务再次发生。
(3)账实不符。有的一卡通信息系统余额账实不符、底数不清,其中账实差额较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①已责成相关学校对伙食账务开展自查,并对一卡通信息系统余额账实不符、底数不清进行了核实;都已进行了账务调整,做到了账实相符。个别学校余额都已上缴非税。
②规范了学生伙食费收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代收,由学生或家长扫全国财政统一缴款码,将学生伙食费通过教育接口系统自动缴入县非税汇缴结算户。
③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相关学校对一卡通管理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学生伙食费廉政风险突出
1.截留学生伙食费。巡察发现较多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隐藏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印发《桃江县关于规范学生伙食费收取的通知》,更改学生伙食费交费方式。全县所有学校伙食费已由家长或学生直接缴入县非税账户,没有收取现金现象。
(2)印发《桃江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费使用的通知》,严格伙食账报账要求。严格规定食堂各项开支须使用正规票据,按程序进行财务审核后到县核算中心报账,堵住漏洞。如食材采购款全部由县核算中心直接打入配送公司账户。
(3)自愿搭餐学生未在学校就餐的,学校按实结算并及时退还学生伙食费。相关学校均已退费到位。
(4)2024年10月,出具《桃江县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审计决定整改报告的情况》的报告。
(5)相关学校均已补缴或退费。
(6)对7所学校28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2.套取学生伙食费。巡察发现较多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套取学生伙食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在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县中小学校已进行3轮自查自纠。
(2)廉政室、审计股、核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组成联合督查组核查了20所学校。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学校进行了整改。
(3)对7所学校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4)清退侵占学生的伙食费除部分退还给学生及家长外,其余均已上交县纪委指定账户。
3.伙食费监管缺失。部分学校对由出纳个人保管的公款缺乏有效监管,出现公款私存、涉嫌挪用公款等情形,如出纳在其多个金融账户内流转公款,使用公款进行个人消费、购买理财产品、偿还个人债务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规范学生伙食费收缴,由家长或学生直接缴入非税账户,杜绝由出纳个人保管公款。
(2)已对学校伙食费的收缴和使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督查。同时加强全系统财务管理,杜绝公款私存、挪用等问题。
(3)已建立健全伙食费的拨付制度,规范学生伙食费收支管理。
(4)县委教育工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不力
1.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不力。2023年9月省委巡视组要求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食堂取消“托管经营”,整改为“自主经营”,但截至2024年4月某学校仍未整改到位。2023年9月26 日,省委巡视组向桃江县委提出了校园商店等问题,10月7日县委县政府向社会公示6条加强中小学校食堂与商店管理具体整改措施,其中明确“校内设置的小卖部、超市、饮料专柜等一律取缔”。2024年4月11日晚,巡察发现某学校在售麻辣、棒棒糖等“三高”食品,校园商店仍在经营且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经营许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取缔学校内设小卖部、超市,并进行全面督查。
(2)县纪委对相关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落实上轮巡察整改要求不力。上轮巡察指出某学校“违规将面包房收入(营业额的18%)纳入食堂账”的问题,截至2023年7月该校仍在食堂账中收取托管公司缴纳的面包房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责令该学校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于2023年10月16日按规定将面包房收入全部上缴财政非税专户。
(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落实交叉巡察整改要求不力。2022年市委交叉巡察指出某学校“食堂厨余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资江”的问题,但截至2024年4月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该学校已在2024年7月完成“食堂厨余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资江”问题整改。
(2)县纪委对该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4.落实本轮机动巡察立行立改有偏差。2024年4月10日,巡察组向县委教育工委交办“制售莲花白(别名包菜)高风险食品”等立行立改问题,5月6日仍发现62所学校继续使用包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听取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部下架莲花白。同时,要求配送公司不得再向学校配送莲花白。到目前为止,配送公司下架莲花白,学校没有再采购莲花白。
(2)举一反三,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禁止采购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全面清除食材风险隐患。
(3)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成立暗访组,按照“无扰督查”要求,每周对全县各学校开展双人查货验收专项督查。秋季学期以来共暗访督查16次,暗访学校35所,发现问题61个,下发督查通报9期。联合市监、农业农村、县融媒体等部门联合行动,不定期到配送公司突击检查。已检查4次,发整改函4次。未发现配送公司配送、学校采购莲花白、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的现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7-2659199;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路38号;电子邮箱929761442@qq.com。
中共桃江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