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二级机构
索引号:tjxsfj/2021-1341241 | 发布机构:桃江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21-03-02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sfj/2021-134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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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0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桃江县公证处
主要工作职责:
桃江县辖区内涉及当事人的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公证事项,如出国定居、探亲、旅游、劳务输出等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辖区内涉及不动产的房地产转让、抵押、赠与、分割、继承;当事人住所地或者法律事实发生地在本县的公证事务:如经济合同、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民事协议、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协议、招标投标、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事项;代拟、修改法律文书;代办公证事务有关的认证、登记;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保管文书、票据、凭证有价证券等;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负责人:习晔琳,联系电话:0737—8788806。
(二)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辖区内法律援助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市司法局委托,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全县法律援助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对外开展法律援助合作与交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罗静,联系电话:0737—882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