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的公示

索引号:tjxgtj/2026-2202163 发布机构: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6-10-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gtj/2026-2202163
发布机构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10-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公示如下:

  一 、 执法主体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是桃江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二、执法人员

  详见附件《桃江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三、执法权限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在桃江县行政区域内行使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职权,具体包括行政处罚、立案查处、行政检查等。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五、执法程序.

  1、行政处罚立案查处: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案件审理与法制审核→负责人集体研究→告知与听证→作出处理决定→执行→结案与归档.

  2、行政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制定检查方案与审批→确定检查人员→送达检查通知→实施检查→结果处置。

  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示.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未自行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七、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桃江县人民政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桃江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诉讼.

  诉讼机关:沅江市人民法院或桃江县人民法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桃江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信息来源: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