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的听证报告
索引号:tjxsthjj/2025-2097598 |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5-09-23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sthjj/2025-2097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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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2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的听证报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相关要求,桃江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时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听证会基本情况
1. 听证事项:对《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包括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类型、实施步骤、法律责任等)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听证时间: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
3. 听证地点: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三楼会议室
4. 听证主持人:夏朝晖(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副局长)
听证员:彭厚魁(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法宣股股长)
方案提出人:莫杰(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大气股长)
书记员:文萍(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大气股)
5. 听证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共产生听证参加人13名,实到13名。其中包括: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4名(来自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桃花江镇);
餐饮门店代表2名;
社区居民代表2名(富民社区);
专家代表2名(环保领域);
律师1名。
二、《通告(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人就《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向大会作了说明:
(一)工作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十六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2017年3月31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应当逐步扩大。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实现达标,需要加大城区高污染燃料的淘汰力度,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
在此背景下,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牵头,依法依规做好桃江县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通告》的决策主体为桃江县人民政府。
(二)禁燃区范围:滨江路—獭溪路—华美达酒店—雪峰山路—金凤路—幸福巷—西街花园小区—032县道—滨江路。
(三)高污染燃料种类: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35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蜂窝煤等)、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四)实施与管理: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禁燃区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天然气管道已建成的区域或集中供热区域,禁止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天然气管道未建成的区域或天然气供应不足时段,可使用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且必须达标排放;禁止燃用工业废弃物、农林剩余物和废弃胶合板等。
禁燃区内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违规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事业单位,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市场监督、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开展禁燃区内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门店)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执法、整治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禁燃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三、 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参加人在认真阅读《通告(征求意见稿)》和听取决策发言人陈述的基础上,本着客观、理性的态度,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一) 普遍支持与共识
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一致认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政策、改善桃江县空气质量的必要举措,对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通告》的出台。代表们表示,近年来公众对“蓝天白云”的期盼日益强烈,此项工作势在必行。
(二) 具体意见和建议
部分乡镇代表提出:建议进一步明确各乡镇集镇核心区的具体边界,避免执行时产生争议。可考虑采用主要道路等清晰的地理标志作为界线。
专家代表建议:明确禁燃区涉及的乡镇级或社区级行政单位名称;补充禁燃区划分范围图;高污染燃料种类严格参照高污染燃料目录;分期(分时段)分区域逐步推动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明确工业、民用使用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整改或拆除时间,同时完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餐饮企业代表建议:餐饮行业应该淘汰燃煤锅炉等设备,改用清洁能源。
居民代表:做好宣传工作,担忧对于仍在使用燃煤取暖或做饭的家庭,现在取缔难度较大,可能会增加生活负担。
政协委员建议:将禁燃区范围在“图纸”上标注出来,并附在通告后面,方便群众更直观的了解禁燃区;要考虑禁燃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用火问题。
人大代表建议:执法应体现“刚柔并济”。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加强前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让政策家喻户晓,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执法阻力,可以对划定范围贴公示牌。
职能部门代表建议: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法律专家提出:建议对《通告》中个别法律条文的引用进行再次核对,确保准确无误。部分条款的表述可以更加精炼和明确,以增强可操作性。
四、 听证意见处理建议
针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主持人和方案提出人进行了现场回应和说明。会后,听证组织单位将协同草案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对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和吸纳,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1.充分采纳类:
明确禁燃区边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等建议,将予以采纳。
2.部分采纳或研究论证类:
对于“延长过渡期”的建议,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企业承受能力和环境治理的紧迫性进行综合评估,并逐步推动建成区禁止燃放高污染燃料。
对于“资金补贴”和“困难家庭能源补贴”的建议,认为具有合理性,但涉及财政支出,需提请县政府统筹研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或探索其他可行的扶持方式。
3.解释说明类:
对于能源供应保障问题,方案提出人已说明,县发改、住建等部门已制定了相应的保障计划,确保清洁能源供应稳定。
五、结论
本次听证会程序合法、组织周密,听证参加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发言踊跃、意见中肯。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为《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的最终出台奠定了良好的民意基础。下一步,草案起草单位将根据本听证报告,进一步完善《通告》内容,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