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卓贤养殖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引号:tjxsthjj/2025-2104727 发布机构: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5-10-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sthjj/2025-2104727
发布机构 桃江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0-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益环罚字2025344

 

桃江县卓贤养殖场

经营者: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922MA4Q******

   址:桃江县武潭镇梅林村汪家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情况

2025年9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桃江县卓贤养殖场时,发现你养殖场利用软管将粪污废水抽到山上进行综合利用,过量施肥导致山林消纳不了流至下方山塘,导致山塘水呈黑色。以上事实有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你经营的养殖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本局已于2025年9月9日对你养殖场利用软管将粪污废水抽到山上进行综合利用,过量施肥导致山林消纳不了流至下方山塘,导致山塘水呈黑色等问题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益环责改字【2025】364号)。20251010日对你养殖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益环罚告字〔2025344号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公司收到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没有申请听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准规定2021版)表13 通用裁量表的裁量标准,你经营的养殖场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行为,罚款处罚计算方法如下:

裁量起点Y=(《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对应最高罚款数额/法定最高罚款数额)×100%;

Y=(3000/100000×100%=3%;

罚款金额=[Y+(裁量百分值累计之和)×(1-Y)]×法定最高罚款数额;

即罚款金额=[3%+0]×10万元=0.3万元;

综上所述,经案审会集体审议,决定对你经营的养殖场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0.3万元。

   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单位: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号:1912021029024******

行:工商银行益阳桃花仑支行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23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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