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tjxcsgl/2025-2040126 | 发布机构: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25-02-25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csgl/2025-204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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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做好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绩效考核重点工作相关资料收集、上报;负责上传下达、来电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做好会务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做好文件、材料的撰写、上报、收发工作和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县长热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精神文明、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及人才培训和职业岗位培训计划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老干、卫生健康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局属单位拨款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负责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审核收支和处理账务及固定资产清产核资;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上报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审核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处理决定的审查核准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案件的审理和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普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城市管理股、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及相关工作方案,研究破解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城市管理行业指导工作;负责环卫、市政等公用设施的规划技术指标核验;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维护、运行及事件的处理;负责指挥、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收集、分析、整理各类城市管理信息; 负责政务窗口相关环卫、园林、市政、户外广告、渣土等有关行政许可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督查股。负责拟定全局督查考核细则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属各单位各项制度落实、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负责县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联系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督查。
(七)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垃圾容器清洗、清运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垃圾中转站、厕所、垃圾房、果皮箱等垃圾容器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及实施,依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划审定、施工协调、竣工验收;负责对清扫保洁公司的考核监管。
(八)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城市市容秩序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部分场外(店外)违法违规无照经营商贩和违规设置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部分生活噪音污染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收取经营性临时占道费;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行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部分扬尘污染、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县城洗车场、渣土消纳场、弃土场的管理工作,依法收取渣土调配费。行使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树木砍伐(修剪)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行使城乡规划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九)桃江县市政设施管理站(桃江县桃花江园林绿化管理站、桃江县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站)(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城区市政设施、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维护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核定市政道路维护、城区绿化维护工作量;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城区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城区绿地、桥梁、广场、户外停车场、污水管网、提升泵站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依法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规划审定、施工协调、竣工验收。
(十)桃江县路灯管理所(正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与编制工作;负责全县道路照明设施的新建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参与路灯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审定、施工协调、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