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桃江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 索引号:tjxnyj/2025-2108205 |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5-10-22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nyj/2025-2108205 |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0-22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规范和加强2025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30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5〕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资金使用要求
(一)规范实施流程。项目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初核、县级复核”方式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主体开展复核,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二)严格资金使用。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用于发展生猪生产,上级安排的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按规定拨付。
(三)加大公开公示。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奖励政策,同时对获得奖励资金的养殖场(户)项目内容、奖励标准和金额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737-8889903。
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63万元使用安排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奖补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场根据实际年出栏量分500-999头、1000-2999头、3000-4999头、5000-9999头、10000头以上5档进行奖补。
(二)武潭镇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治理150万元。
(三)动物防疫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46.3万元。
(四)防疫物资采购23.7万元。根据防控工作需求安排采购消毒药、防护服、实验室试剂等。
(五)村级动物防疫费40万元。
(六)2025年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行动(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桃江县大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销号奖补15万元。
(七)公共区域畜禽粪污处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审计35万元,用于全县重点公共区域粪污治理。
(八)生猪特种、特色养殖奖补及养殖场(户)产业扶持38万元。对存栏50头以上生猪特种、特色养殖场及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原因影响,经济困难养殖户发展生产的奖补扶持。
(九)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产品处理损失补贴15万元。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奖补
1.申报单位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必须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进行备案。
2.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实施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一处饲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申报单位必须取得设施农用地审批或备案,必须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评备案,符合环保要求。
4.养殖档案健全。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要求,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下列内容: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粪污收集、储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5. 申报单位在当年度未被桃江县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无养殖业安全生产事故,生产过程中无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粪污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2025年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行动(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桃江县大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销号奖补。需提供市级销号资料。
(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产品处理损失补贴
1.申报单位必须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等。
2.申报单位须提供病害产品处理收集单与台账。
四、申报材料要求
所提供的佐证材料须清晰且图片内容需简要命名。申报材料复印件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每页需加盖申报场(户)公章,无公章的申报场(户)由业主签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