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tjxnyj/2025-2110622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5-11-1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nyj/2025-2110622
发布机构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11-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稻谷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581号)等文件精神,今年下达我县补贴资金2368.6万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县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水稻实际生产者,水稻实际生产者指从事水稻种植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不得另行调剂使用,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非粮化支出。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二)补贴依据。以实际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三)补贴标准。为落实《关于切实抓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桃办〔20245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加强补贴统筹,按照金用途渠道不变、面积统一核实、数据信息共享、资金一并发的原则,探索将稻谷补贴与其他相关惠农补贴资金安排或补贴兑付工作进行统筹,提高补贴兑付效率,形成补贴政策合力,增强种粮农民获得感。根据我县实际测算补贴标准:实际种植水稻(双季稻样板片除外)补贴8/亩,样板片双季稻和再生稻(抛秧机插秧)补贴150/亩,适度规模经营者由乡镇推荐的双季稻种植大户奖补20/亩。在充分考虑小农户利益基础上,采取提高补贴标准的方式对优质稻种植者(生态稻米奖补不超过300/亩)、早稻种植者(含早稻集中育秧)、实行订单(含储备订单)生产的种植者、适度规模经营者另外增加补贴,但增加补贴部分不得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30%安排80万元左右支持储备订单收购,根据储备订单收购情况制定补贴标准。同时,由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对水稻优质稻种植者适度规模经营者限额补贴,种植面积30-100(含)亩,最高补贴1万元;种植面积100-200(含)亩,最高补贴2万元;种植面积200-500(含)亩,最高补贴3万元;种植面积500-1000(含)亩,最高补贴4万元;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最高补贴5万元。

(四)补贴发放。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所有补贴严禁采取实物补贴方式发放。除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之外,其余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原则上1030日前将所有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按照组织申报村级审核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发放补贴的程序组织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申请补贴的水稻种植者应当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当地村(居)委会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完成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汇总经乡镇审核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汇总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拟定的资金安排建议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职责分工

(一)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负责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制定补贴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审核水稻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发放补贴资金,政策宣传,政务公开等。乡镇主要负责采集补贴对象的身份与银行账户信息、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公示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二)县乡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补贴对象身份、种植面积等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督促村(居)委会进行基础数据录入,对补贴数据逐级审核、汇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分配下达、预算绩效管理及资金使用财会监督。县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做好稻谷价格监测和粮食收储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一是充分考虑本地种植结构调整和实际播种面积变化等因素,切实防止补贴分配依据与实际种植面积脱节的问题。二是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在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二)严肃财经纪律。县乡村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在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分配、使用等环节中,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

(三)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要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电话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要及时答复群众来电来访,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优化补贴资金兑付流程,充分利用已有渠道、人员机构等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补贴资金申报、公示、核实等工作,通过一卡通及阳光审批系统实现补贴对象基础数据确定和补贴发放基础数据采集、补贴资金申报、审批的全程线上办理,公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全口径),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兑付。

(四)严格资金管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封闭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到人到户补贴资金只能通过全省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其他非到人到户补贴资金只能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发放,严禁将补贴资金拨入中间户”“过渡户等其他账户。要做到应补尽补,严控资金结余,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贯彻执行。

 

附件:桃江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表


附件

桃江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表

单位:亩、元

序号

补贴项目

水稻种植面积

双季稻再生稻样板片

一季稻

适度规模经营者

资金合计

备注

种植面积

补贴资金

种植面积

补贴资金

种植面积

补贴资金

1

桃花江

54597.51

22348.2

3352230

32249.31

257994.48

12000

240000

3850224.48

 

2

高 桥

21297.2

6586.9

988035

14710.3

117682.4

3000

60000

1165717.4

 

3

浮邱山

46146.31

8633.4

1295010

37512.91

300103.28

12000

240000

1835113.28

 

4

修 山

19415.38

4817

722550

14598.38

116787.04

3000

60000

899337.04

 

5

沾 溪

20768.83

8999.1

1349865

11769.73

94157.84

5000

100000

1544022.84

 

6

三堂街

38278.55

6442.6

966390

31835.95

254687.6

6000

120000

1341077.6

 

7

鸬鹚渡

20725.42

4577

686550

16148.42

129187.36

7000

140000

955737.36

 

8

大栗港

44064.89

6819.5

1022925

37245.39

297963.12

5000

100000

1420888.12

 

9

鲊 埠

12152.63

1186.6

177990

10966.03

87728.24

2000

40000

305718.24

 

10

武 潭

46388.88

3806.5

570975

42582.38

340659.04

6000

120000

1031634.04

 

11

马迹塘

28836.5

4346.4

651960

24490.1

195920.8

3000

60000

907880.8

 

12

石牛江

32646.86

9090.4

1363560

23556.46

188451.68

3000

60000

1612011.68

 

13

牛 田

28381.59

6165.6

924840

22215.99

177727.92

8000

160000

1262567.92

 

14

松木塘

15594.7

1007.9

151185

14586.8

116694.4

1000

20000

287879.4

 

15

灰山港

70424.89

9778.6

1466790

60646.29

485170.32

9000

180000

2131960.32

 

 

 

499720.14

104605.7

15690855

395114.44

3160915.52

85000

1700000

20551770.52

 

16

储备订单收购

 

 

 

 

 

 

800000

 

17

支持优质稻种植者

(适度规模经营者)

 

 

 

 

 

 

2334229.48

 

 

 

 

 

 

 

 

 

 

23686000

 

 

备注:按照一季稻补贴8/亩,双季稻再生稻样板片补贴150/适度规模经营者补贴20/亩。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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