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 建立和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长沙市除外)商务、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

索引号:tjxswlsj/2025-2098929 发布机构:桃江县商务局 发文日期:2025-09-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swlsj/2025-2098929
发布机构 桃江县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9-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

  建立和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长沙市除外)商务、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的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落实《支持经济大县发展的若干试点政策》(湘办〔2025〕16号)有关工作要求,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决定启动建立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工作(因长沙市已获批2025年度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根据国家部委规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不再支持长沙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我省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我省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建立和高标准管理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作为财政资金支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决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项目库建立和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设置、结构优化,实事求是、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申报、核准、验收、归档的四个步骤实施。

  二、入库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所有者或与项目主体所有者签订自2025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

  2.公益性农集贸市场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原则上应为具备行业相关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且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2.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纳入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库或被列为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3.申报补助的项目符合《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内容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的六个方向且不在《清单》明确的资金不支持方向之列。

  4.以市州为单位,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类申报项目总推荐数以所辖县市区总数为基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2024年全省县域经济20强县、入选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县额外增加1个推荐名额,具体数量见附件6。(2025年度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名单公布后可照例增加)

  5.遭灾受损的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上。其他项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

  (三)新增有效投资额界定标准

  1.申报补助的项目新增有效投资内容符合《清单》明确的类目且不在《清单》明确的资金不支持内容之列。

  2.原则上新增有效投资内容发生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5月29日(以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满足时限要求)。

  3.新增有效投资内容相关合同、正式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与实物一一对应,且均为公对公。

  4.通过询价比对市场价格、专业机构出具的造价报告、财评报告等价格合理性确定新增有效投资内容的价格。

  5.合同约定2026年5月29日之后支出,3%以内的质保金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6.合同约定2025年1月1日之前,2024年7月1日之后支出,10%以内的预付款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三、项目库建立

  项目库建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纪依法依规依程序、优中选优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征集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按县、市、省逐级审核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县市区组织项目申报(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商务、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广泛和充分的宣传发动,通过公开征集项目方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采取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审或部门会商审核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合规性遴选和县级相关部门联合查重,经本级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后推荐至市州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1,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

  (二)市州组织审核推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采取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审或部门会商审核等方式组织对县市区推选的项目进行合规性遴选和市级相关部门联合查重,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后联合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省级有关部门。

  (三)省级组织入库评审(2025年11月3日开始)。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州推选的项目进行入库评审。入库评审分材料评审、现场核查、集中会审、联合查重、入库公示五步实施,具体如下:

  1.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剔除要素不合规项目;

  2.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通过材料评审的项目赴现场进行核查,剔除申报材料不实的项目并对新增有效投资内容及价格进行评估;

  3.根据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集中会审,拟定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及其新增有效投资内容;

  4.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核查剔除重复支持项目。

  5.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纳入项目库,作为验收对象。

  四、项目库管理

  项目实施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坚持规范管理、跟踪问效的原则,利用各种条件和手段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入库的项目自公示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调出正式库:

  (一)项目实施主体存在严重违规或违法经营行为。

  (二)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经举报和核查核实在入库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支持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材料失实。

  (四)经核查核实,项目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或在此前已被确定为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五)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重大调整但未及时按要求报告调整事项,或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建设内容出现偏差未按要求整改。

  (六)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七)其它原因终止,不能继续实施项目。

  五、项目验收和资金补助

  (一)项目验收和资金补助流程

  1.市、县核实验收条件。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及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将验收申请报送省商务厅。对于拟验收项目,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须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补贴合作协议》(见附件4)。

  2.省级现场验收。省商务厅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现场验收,对项目新增有效投资额进行核定,并将验收结果通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省级在实施现场验收时视情组织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交叉对第三方机构责任落实和廉政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相关方在项目验收廉政反馈意见表(见附件5)上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并签字确认。

  3.资金清算拨付。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资金清算拨付,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全省存量奖补资金总额和全省新增有效投资总额确定。对单个项目按不超过30%的比例、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设置奖补双上限。在存量奖补资金不足以按30%比例支持全部项目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乡镇商贸中心和农(集)贸市场类项目的资金补助比例。

  (二)项目验收和资金补助实施

  为进一步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5-2026年项目验收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分两个批次实施。

  1.第一批次验收。市、县于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对具备成熟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核实并报送第一批验收申请。省商务厅于2025年12月15日开始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第一批资金清算拨付。

  2.第二批次验收。市、县于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对其他项目验收条件进行核实并报送第二批验收申请。省商务厅于2026年6月1日开始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第二批资金清算拨付。

  六、绩效评价

  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省商务厅在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后下发绩效评价通知,组织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自评。省级相关部门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评审验收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市州、县市区自评材料的综合分析、评估,最终形成全省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省级相关部门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同时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建立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把项目建设系统性统筹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整体工作中去。

  (二)落实推荐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项目推荐责任制,明确市、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对申报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申报新增有效投资额的客观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全程负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有关信息须在推荐项目表中如实填报,未明确相关责任人信息的项目视为无效申报。

  (三)把准项目遴选原则。各市州、县市区要准确把握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使用的原则和支持重点,把真正能对推动当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效,尤其是对达标分型县建设任务有显著推动作用的项目遴选出来。要突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促进作用,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示范创建县建设项目的精准指导。要突出“聚焦民生关切 增强民生保障”,加强对遭灾受损的农(集)贸市场和马路市场整治配套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的精准指导。

  (四)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完善重复支持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部相关资金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核查机制,对照“四证、一书、一点位”要素,做好申报前置“查重”。要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在总结梳理2022年以来项目资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安全性,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五)做好政策宣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的政策措施,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验收、资金清算等项目库管理相关信息。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培训和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工作人员业务不专、企业领会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八、特别提醒

  (一)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等第三方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各市州商务、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推荐文件和各项目申报材料,务必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其中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联合推荐文件1份,各项目申报材料1份,报省财政厅外经处联合推荐文件1份,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c0731@163.com,逾期或未按规定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0731-82289530

  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0731-85281246

  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      0731-85165713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0731-82244332

  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类项目评审由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牵头负责,其他类别项目评审由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牵头负责。

  附件:1.市州(县市区)推荐材料要求

  2.XX市州(县市区)推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表

  3.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4.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补贴合作协议(模板)

  5.项目验收廉政反馈意见表

  6.各市州推荐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名额

  附件1

  市州(县市区)推荐材料要求

  市州推荐应提交如下材料:

  1.推荐项目的请示,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情况;

  (2)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3)推荐项目新增有效投资额情况;

  (4)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的核查情况;

  (5)对重复性支持项目的筛除情况;

  (6)项目筹建或前期建设情况情况;

  (7)推荐理由;

  (8)承诺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2.XX市州(县市区)推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表(见附件2);

  3.各项目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3)

  附件2

  XX市(州)推荐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表

  (按县市区编制序列排序)

序号

项目地点

项目名称

建设方向

建设

方式

承办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

总投资额(万元)

新增有效投资额(万元)

新增主要建设内容及

投资额

实现功能

项目开始时间

项目结束时间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及电话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责任人及电话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1

X县X乡(镇)X村

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2

升级或

改造

XX公司

XX

1.购买XX台设备,XX万元。

2.

3.

张三,137XXX

2

X县X乡(镇)X村

XX乡镇农贸市场建设

1

新建

XX公司

XX

1.新建场地XX平米,XX万元。

2.购买XX台设备,XX万元。

3.

3

X县X乡(镇)X村

XX项目

新建

XX公司

XX

1.新建场地XX平米,XX万元。

2.购买XX台设备,XX万元。

3.

4

X县X乡(镇)X村

XX项目

购买服务

XX公司

年度总运营成本XX

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标准、要求

1.

2.

3.

...

合计

说明

建设方向:“1”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2”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3”为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4”为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5”为改善生活服务供给质量;“6”为完善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第1个支持方向XX个项目,占比XX%;第2个支持方向XX个项目,占比XX%;第3个支持方向...。(数量和占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3

  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模板)

  申 报 材 料

  申报方向:

  项目名称:

  申报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025年XX月XX日

  目  录

  一、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 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2024年完税证明

  (三)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和条件

  (四)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五)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相关手续证明材料

  (六)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

  (七)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二)项目目前开展情况

  1.已完成新增有效投资建设内容

  2.相关项目现场图片

  (三) 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佐证材料

  1.新增有效投资额申请表

  2.冷库明细表

  3.相关佐证材料

  四、项目验收报告

  五、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六、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七、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所属区县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股东构成

主要经营业务

单位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

单位获得的

荣誉

上年生产经营情况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固定资产

(万元)

单位人数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单位征

信情况

近3年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3年是否收到行政处罚(如有,请描述收到的行政处罚内容)

是否存在尚未判决的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如有,请描述具体诉讼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发生安全生产、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

  二、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2024年完税证明

  项目单位2024年1-12月的完税证明图片(可在电子税务局中开具)

  (三)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和条件

  从业资质许可证图片,如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四)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1.信用中国查询图片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图片

  (五)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相关手续证明材料

  1.项目立项文件(新建项目和中大型改建项目须提供本次项目建设立项文件,小型改建项目或单一的设备购置类项目提供原项目建设立项文件)

  2.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项目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和房屋租赁合同;土地流转合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使用林地的项目提供)等。委托经营承包合同。

  3.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

  (六)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

  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

  (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提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购建设备设施取得发票、付款方面的要求,能否做到合同、发票、付款一一对应等)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XX项目

  2.项目所属方向:XX

  3.建设性质:新建/改造

  4.实施建设地址:位于XX市XX县/区XXX

  提供GPS 定位图

  5.项目新增有效投资建设内容

  该项目于202X年XX月开始建设,计划于202X年XX月完成,总投资XX万元。符合申报资金奖补的新增有效投资XX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建设工作:

  (1)XX设备(投资规模:XX万元)

  新购置烘干机、热风机、辅助设备等,为后续农产品初加工,做好提前谋划。后续可进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商业模式。

  (2)XX设备(投资规模:XX万元)

  新购置烘干机、热风机、辅助设备等,为后续农产品初加工,做好提前谋划。后续可进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商业模式。

  .......

  6.整体规划图

  7.效果图

  8.项目现场图片

  (1)项目外观全景图

  (2)项目正面图

  (3)项目左侧面图

  (4)项目右侧面图

  (5)项目内部建设图

  (6)项目设施设备图

  (7)其它能证明项目建设现状的图片

  (二)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佐证材料

  1.新增有效投资额奖补申请表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相关佐证材料

材料名称

页码

1

与建设内容对应的公对公合同或报价单

(请确保页码正确)

2

3

...

合计

  2.相关佐证材料

  (按照新增有效投资额奖补申请表中的序号依次提供一一对应的公对公合同或报价单。)

  四、项目验收报告

  五、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

  六、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

  承诺书(模版)

  湖南省商务厅:

  本项目申报单位就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支持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申报单位依法注册,合法经营,能统筹好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所申报项目无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无违法违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行为和记录,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无弄虚作假和刻意夸大投资规模等行为,且此次申报非重复申报,非多头申报。

  二、项目申报成功后,本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计划、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并配合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统计报送业务数据,提供相关建设信息。本单位主动接受各级财政、审计、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核查。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验收复核等工作,并按要求进行问题整改。

  三、如获得奖补资金,对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用于项目生产和运营,不用于征地拆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

  四、本项目从获得奖补资金之日起,至少由本申报单位运营管理3年以上,且不将获得奖补资金的设施设备变卖、抵押、租赁、捐赠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包括关联公司或子公司)。

  五、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愿意放弃资金支持或上缴已获得的奖补资金,本单位及法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七、项目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支持方向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方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投入指标

资金投入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

时效指标

项目期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土建(㎡)(仅限于农贸市场)

完成装修(㎡)(仅限于商贸中心和商超)

购置设备(台/套)

购建设施(台/套)

购置物流车(台)

……

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后对企业经营成本降低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项目产值增加XX万元

上缴税收增加XX万元

产业带动

利益联结

……

社会效益

新增就业XX人

带动XX人口增收

促进当地商贸流通发展

促进当地消费

应急保供保障

完善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

备注: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各支持方向存在不同,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封面列明申报方向、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县市区,项目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主要内容编写目录和页码;所提供各类文件、合同、报价单、发票(仅申报时已发生的项目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仅申报时已发生的项目提供)、图片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清晰明了。

  附件4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补贴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XXX(县市区)商务局

  乙方:XXX(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建立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乙方建设项目纳入甲方2025-2026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项目库,并列为财政资金拟补贴对象。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县域商业体系项目达成如下补贴协议:

  第一条 乙方项目的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的有效投资金额为      元。

  第二条 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申报材料、立项资料等文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不得私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的内容,变更项目有效投资金额;否则,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整改,如果乙方不整改,甲方有权停止补贴。

  2.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权属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对所购设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管好资产,进行编号并登记资产台账,在设备上加贴固化标签,对所购设备做好日常管理,包括维修维护、年度盘点等。乙方保证在2029年7月1日之前资产持续正常运营。在项目运营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处置资金补助内容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变卖、抵押、租赁、捐赠)。如因项目提质升级改造需要对资产进行调整,须报请甲方批准。如乙方被发现未经批准私自处置资产行为,全部补贴无条件退还给县级财政。如设备资产达到报废年限,可按规定履行报废手续,须报甲方备案。

  第三条 资金拨付约定情况:

  1.待项目建设完工后,乙方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涉及工程项目),项目有效投资额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项目资料和相关票据有效齐全,且通过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甲方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乙方,乙方开具收据。

  2.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有效投资金额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未达到投资金额要求的,甲方根据实际投资情况确定补贴金额。

  第四条 项目验收相关规定:

  1.乙方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该及时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甲方进行验收,提交的验收材料包含:项目建设成果及佐证材料、财务凭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涉及工程项目),如果材料不齐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材料后,再行组织验收工作。

  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联合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或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初验,形成验收通过的结论。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取消乙方补贴资格。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让乙方停止违规行为和进行整改,否则甲方停止补贴。

  2.甲方及时根据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库进行调整。对乙方建设的项目必须组成验收组进行项目验收,对符合建设要求的项目及时拨付款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项目相关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价一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近3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的失信行为,严谨弄虚作假。申报的项目不存在已申领发改、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等单位的补贴,如果重复得到资金补贴,则将补贴资金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乙方承办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补贴资格。

  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初验、终验、复核、抽查、审计等工作,如因乙方不配合导致项目得不到相关补贴,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项目若无法实施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以正式书面说明项目退出理由,并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库的调整;若不及时告知甲方,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未来3年内不得申报县域商业体系项目补贴。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通过省、和商务部全部及复核工作后终止。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签字                          签字

  日期:XXXX                    日期:XXXX

  附件5

  验收工作廉政反馈意见表

项目名称

XX

项目类别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验收对象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廉政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内容

是/否(被验收单位填写)

是/否(交叉跟踪检查人员填写)

1.验收人员是否存在接受以各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

2.验收人员是否存在接受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行为及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3.验收人员是否存在隐瞒事实,出具不公正的验收结论行为。

4.验收人员是否存在利用特殊身份进行卡拿索要,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对违纪行为的具体描述

被验收

单位填写

交叉跟踪

检查人员

填写

对廉政执行情况总体评价及建议

被验收

单位

交叉跟踪

检查人员

  被验收单位签字(盖章):         交叉跟踪检查人员签字:

  第三方验收机构签字:

  附件6

  各市州推荐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名额

序号

市州名称

所辖县市区数量

乡村振兴县数量

“领跑县”数量

县域经济20强数量

推荐名额

1

衡阳市

12

1

2

4

19

2

株洲市

9

1

1

2

13

3

湘潭市

5

1

1

2

9

4

邵阳市

12

4

3

1

20

5

岳阳市

9

1

2

4

16

6

常德市

9

1

1

2

13

7

张家界市

4

2

1

7

8

益阳市

6

2

1

9

9

郴州市

11

1

1

1

14

10

永州市

11

1

1

1

14

11

怀化市

12

5

2

19

12

娄底市

5

2

0

7

13

湘西州

8

6

0

14

合计

113

28

16

17

174

  抄送: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印发

信息来源:桃江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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