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桃江县极速网吧)

索引号:tjxwtgx/2026-2161319 发布机构: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6-03-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wtgx/2026-2161319
发布机构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6-03-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湘益桃)文综罚字2026F-1

 


当事人:桃江县极速网吧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4309225722342161

法定代表人:文韬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路灯公司2

202602091525分,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夏林兴(18080421019),吴兴(18080421021)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路灯公司2楼的桃江县极速网吧检查时,执法人员在35号、36号、20号、21号机发现四名上网人员疑似未成年人,执法人员对四名上网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制作了《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情况登记表》,获取照片证据,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其违规经营行为。本次检查该经营负责人文韬全程陪同检查,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本次检查于202602091630分结束。

我局于20260210日立案调查。办案人员对桃江县极速网吧法定代表人文韬和涉案收银员王一贤依法进行调查询问,两人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对执法人员获取的证据材料没有异议。经执法人员核实,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人民币68元。当事人允许4名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有违法所得68元。

20260225日调查终结,经调查查明当事人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经营者允许4名未成年人进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编号为(湘益桃)文综检(勘)字〔20261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证明案件来源和案发情形;2《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情况登记表》1份、未成年人户籍证明1、现场检查取证照片6份证明进入该场所的4人确系未成年人;3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案件当事人的主体资格;4、文韬、王一贤《调查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承认和违法所得的确认。以上证据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出示,并进行了质证,当事人均予认可本案证据经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作为本案证据。20260305日经过局机关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拟给与当事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陆拾捌元(68元);3、罚款:壹万捌仟元整(18000)的行政处罚。2026312日,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湘益桃)文综罚告字〔2026F-1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要求听证,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权利。

桃江县极速网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结合参照《益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项,虽然桃江县极速网吧属于1年内首次接纳未成年人,但1次接纳未成年人3人以上5人以下的,不符合从轻处罚条件,适用一般处罚;适用情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年内1次接纳未成年人3人以上5人以下的;处罚标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综上,我局决定对桃江县极速网吧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捌元整(68元);

3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桃江县极速网吧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湖南非税收缴管理系统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桃江县极速网吧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0320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信息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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