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应急预案
索引号:thjz/2025-2095610 |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 发文日期:2025-08-17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hjz/2025-209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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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花江镇 |
发文日期 | 2025-08-1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桃花江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应急预案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健全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坚决遏制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全镇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水域管护措施,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镇、村、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镇一级成立桃花江镇防溺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桃花江镇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跃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明确小组职责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开展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
2.负责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常态化工作。
3.统筹领导成员单位开展溺水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四、完善应急措施
(一)成立专业救援队伍
成立镇级应急救援队,由镇长担任指挥长,相关班子成员担任副指挥长,平安法治与应急管理办副支书担任救援队长,相关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充实队伍力量,坚持常态化备战,如有情况,即刻出动。
各村(社区)建立村级应急救援队,由村(社区)支书任救援队长,乡村医生及不少于2名村(居)支两委班子成员为队员,坚持常态化巡逻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镇中心医院组建医学专业救护小组,明确不少于2组,每组不少于4人的相关专业医护队伍,确保全镇范围内响应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二)严格信息报送与响应机制
1.若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村(社区)要第一时间报告镇防溺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镇防溺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判断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事态大小与范围,在5分钟内通知相关单位(部门)立即赶赴现场,镇防溺水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镇中心校、党政办要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
3.镇、村(社区)和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联动,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
(三)责任追究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因教育宣传责任未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严肃追究学校、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在辖区内发生因相关责任单位管理松懈、履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较大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按综治工作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