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堂街镇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tjstjz/2024-1902518 发布机构:三堂街镇 发文日期:2024-02-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stjz/2024-1902518
发布机构 三堂街镇
发文日期 2024-02-2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三堂街镇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2〕1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办〔2022〕25号)和《桃江县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桃办〔2023〕1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镇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改革体制机制,强化措施手段,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群众受益、公平可及,把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鼓励各村(社区)结合自身条件与特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全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域内按国家政策享受遗属待遇的居民,全镇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火化率达到100%(国家规定可不执行火化的少数民族死亡人员除外),镇级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丧葬需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丧葬陋习、散埋乱葬等问题,逐步形成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火葬土葬改革

1. 明确火化对象范围。2023年12月31日零时起,全镇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域内按国家政策享受遗属待遇的居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的遗体全部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可不执行火化的少数民族死亡人员除外)。提倡党员、干部家属死亡后遗体实行火化;鼓励其他居民死亡后遗体实行火化;适时启动全镇全域火化。

2. 明确骨灰安葬要求。原则上所有火化对象的骨灰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城市经营性公墓、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或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安葬;骨灰一律使用可降解的骨灰盒盛放。严禁骨灰装棺再葬。

3. 明确火化过渡期内和过渡期后的土葬管理。火化过渡期内强制火化对象和过渡期后非强制火化对象死亡后遗体应选择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实行集中安葬,严禁在“三沿六区”(“三沿”指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下同)范围内安葬,提倡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竖碑,提倡以树代碑、以桩代碑,禁止修建硬化墓,禁止修建附属构筑物(硬化地面、围栏、拱门等),不得推山、砍树筑台、圈地。依法加强遗体和骨灰安葬跟踪管理,确保“三沿六区”不再增加新坟。

(二)大力发展绿色殡葬

4. 加强散埋乱葬治理。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要求,开展全镇散埋乱葬集中整治行动,采取搬迁一批、改造一批、绿化遮挡一批等方式,对硬化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5. 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公墓管理,推进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墓区园林化,明确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的配建比例、绿化覆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严控硬质墓穴规模。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存放、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撒散青山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6. 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丧葬用品市场不规范等重点问题开展系统治理,重点整治违规违法现象,严厉打击违规经营、欺行霸市,垄断、操纵殡葬市场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和殡葬设施建设管理

7. 全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镇级公益性公墓、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农村集中治丧场所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申报审批备案工作,将山区历史集中埋葬点依法改造成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方便群众就近安葬和祭祀。集中治丧场所建设:依托乡村公共服务场所,试点建设满足群众就近治丧需求的集中治丧场所,规范农村治丧行为。

8. 加强殡葬管理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殡葬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镇、村、组殡葬信息员制度,做到强制火化对象中每一例新死亡人员信息、遗体火化信息和骨灰入公墓或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安葬信息及时报告,实现信息可视、可追踪溯源。二是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组建殡葬改革联合执法队伍,实行常态化巡查,及时查处散埋乱葬行为以及公墓区内举办迷信丧事活动、私自改墓、葬假骨灰等行为。

(四)健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9. 落实“五免一减一奖励”。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将遗体接运、暂存、火化、纸棺、骨灰盒等必要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纳入全镇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范围,补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逐步扩大到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对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五)深化殡葬移风易俗

10. 切实规范治丧行为。引导群众在镇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依法制止占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游丧闹丧、办丧扰民等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抛洒纸钱。

11.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积极争创移风易俗示范乡镇建设,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内容、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以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计划。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积极引导和支持推广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党支部引领、理事会管理、乡村规章约束的自治机制,实行党支部主动引导、红白理事会帮办丧事制度。

12. 大力推进殡葬文化建设。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和推广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礼仪。

13. 强化教育宣传和监督执纪力度。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引导树立良好社会风气。镇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党员干部在治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4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镇财政落实保障资金和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各村(社区)和相关镇直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殡葬改革任务。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指导,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严格考核,确保试点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剖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迎接上级部门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三堂街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推进试点工作;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殡葬改革指挥部,统筹指挥调度殡葬改革和硬化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殡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要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殡葬改革宣传、整治、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综合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做好上下衔接、政策制定、资金支持、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督促落实等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为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对各村(社区)和部门的绩效考核;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镇纪委对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工作落实月报告、季通报;对在殡葬改革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殡葬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违反殡葬改革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教育贯穿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全过程,加强对相关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报道试点工作亮点、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要加强试点工作业务培训,特别是村级红白理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吃透政策精神,规范操作程序,提升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附件:三堂街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三堂街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戴  佳  党委书记

史壮贤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薛学科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黄  烽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二锋  党委委员、副镇长

符建邦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文啸林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宣传委员

刘怡帆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胜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杨易霖  副镇长

胡千时  副镇长

成  员:李  浩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  静  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主任

        王伊雷  党政办主任

许  婵  党建办主任

        戴  劲  经济发展办主任

何思盼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熊  杰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刘永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习宇奇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  卿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  剑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  兵  财政所所长

刘喆达  纪委副书记

张  昭  人居环境办主任

汤  静  乡村振兴办主任

郭  玲  司法所所长

李旭华  市监所所长

卢壮军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三堂街分中心主任

曹春云  派出所所长

张  曦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封智勇  交警中队中队长

吴佳乐  供电所所长

胡  江  中心卫生院院长

胡  凯  中心学校校长

周秋英  邮政支局局长

刘雅丽  法庭庭长

熊  峰  农商行三堂街支行行长  

汤  杨  中国农业银行三堂街营业所主任

谢和平  电信支局局长

颜桃安  九峰村党总支书记

周翠花  乌旗山村党总支书记

高  亚  赤塘村党总支书记

高华亏  王母村党总支书记

张腊英  胡家坳村党总支书记

邵超喜  天子仑村党支部书记

胡锡科  三堂街村党总支书记

李克明  社区党总支书记

胡鼎贤  湖莲坪村党总支书记

龙述飞  接龙桥村党总支书记

郭章跃  郭家洲村党总支书记

龙洁茹  龙牙坪村党总支书记

詹胜利  大屋山村党总支书记

李  敏  花桥坪村党支部书记

龙世华  合水桥村党总支书记

黄卫兵  晚谷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事务办公室,由李浩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今后若有工作异动,则由相应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函告其成员单位,报党政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堂街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

 

信息来源:三堂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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