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
索引号:tjdlgz/2025-2088535 |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 发文日期:2025-08-1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dlgz/2025-2088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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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栗港镇 |
发文日期 | 2025-08-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大栗港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
为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渠道管理,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我镇实行政府信息上网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一条 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信息提供人员要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自审,并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后,提交党政办进行编辑。申请公开信息不得违反保密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信息提供人员对公开信息负第一责任。
第二条 严格实行编辑复审制度。办公室编辑人员要负责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调整,确保不出现低级错误,编辑后报领导审核才能进行发布。
第三条 严格落实领导审核制度。坚持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工作人员编辑的公开信息,必须经党政办主任、分管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逐一审核发布。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管理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第四条 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和规范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出现,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背上级政策要求。
第五条 切实加强人员教育管理。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撰稿人员和信息编辑上传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和出口上把好关。
第六条 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上报。一旦发现公开内容有错别字或者错误表述,要及时进行更改或者删除;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者违反保密工作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