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栗港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方案
索引号:tjdlgz/2025-2088584 | 发布机构:大栗港镇 | 发文日期:2025-08-1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dlgz/2025-2088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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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栗港镇 |
发文日期 | 2025-08-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5年大栗港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决策部署,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7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全镇17个村(社区)。
二、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主要包括: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乡镇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专班工作组、开展调查、制定方案、摸底核实、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
(三)有效解决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求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5年5月15日前)
1. 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出台延包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
2. 开展宣传培训。镇、村两级分别召开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编印下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汇编》、宣传画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利用村级微信群、“村村响”广播等渠道,将政策法律宣讲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
3. 采购技术服务。二轮延包采取成果数据运用、网签调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需要购买数据技术服务、测绘技术服务、档案整理等技术服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0月31日前)
1. 成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村级延包工作专班及成员。专班成员名单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予以公布。
2. 摸底核实。结合各地实际和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征收等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及征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农户延包意愿等。摸底核实工作由村级延包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等方式,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相关表格。(附件1《承包方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
3. 制定方案。摸底核实完成后,村级延包工作专班依法拟定延包方案(草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镇人民政府预审,再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讨论同意后,将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和县二轮延包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后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修改后的延包方案应当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由镇人民政府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4. 开展调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国家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延包方案要求,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调查成果。调查流程: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以下简称摸底表),开展权属调查,进行数据预处理,生成农户信息公示表(图)等。
(1)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将农户填报情况分为无变化、有变化两种。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
(2)权属调查。筛选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摸底表,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及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由调查员按照农户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或调查,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出具测绘调研报告。开展以上调查工作,所有生成的各类调查表等资料,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办理。
(3)生成公示资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附件3,以下简称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公示表。
5. 审核公示。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村级延包工作专班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村级延包工作专班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附件4),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6. 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附件5)要求,组织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合同后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期现为30年,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延包30年。
7. 完善证书。以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内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变更。承包方、承包地块等发生变化的,可依据承包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县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8. 资料归档。镇、村抓好延包过程资料的痕迹管理,将各级延包工作专班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以承包农户为单位整理归档,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共享。各级综合档案按规定标准整理归档。
(三)验收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
延包试点工作结束后,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同时要完善证书,加强资料归档。
(四)总结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
对延包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成功做法、经验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延包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有效评估、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农村、经管站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合同管理等)、司法所(政策把关、纠纷调处等)、财政办(经费保障和监管等)、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共享等)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栗港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分别成立村级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建立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维护农村稳定。村级负责组织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保障试点经费。延包试点所需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相关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宣传培训、技术服务采购、下村指导实施、资料整理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广播、电视、新媒体、宣传栏等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按照进度安排,每阶段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专班定期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