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松木塘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 14:00-17:30 (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工作日)
负责人:郭志敏
联系电话:0737-8865886;
传 真:0737-8865886;
电子邮箱:smtzzwgk@163.com
二、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保护各种积极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8865886)
办主任:游旭
1.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
2.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
3.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4.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
6.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7.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办主任:文云伟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
4.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网信、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
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5.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
(三)经济和生态办公室
办主任:盛鑫
1.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2.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和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统计、商务、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6.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主任:刘印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
2.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
灾、社会安全等)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五)财政办公室
办主任:文吉安
1.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
2.组织协调收入征管;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4.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5.指导村级债务化解。
(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主任:刘劲兵
1.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
2.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
3.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
4.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5.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
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6.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发展;
7.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
8.负责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9.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10.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七)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办主任:刘新
1.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
2.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八)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办主任:蒋尊毅
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主任:文靖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主任:习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县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乡镇违法案件。
(十一)镇纪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镇人大依据《宪法》和《组织法》行使职能;镇党委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镇司法所承担政府法制工作职责;根据有关章程设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镇党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