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民政部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了《桃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为需要获得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帮助。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目》。
二、信息内容分类
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是指民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八类:
(一) 民政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 民政局业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 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情况。
(四) 主要业务的办事程序、办事部门、办事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五) 主要业务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
(六)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变更,社会捐赠款物、民政局本级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
(七) 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统计数据;
(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民政信息公开目录、市民政局网站相应栏目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请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将《申请表》提交市民政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内容或作出相关处理。
四、信息公开场所
(一)桃江县民政局公开网站
http://www.taojiang.gov.cn/25076/25098/37201/index.htm
(二)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359号
邮政编码:413400
咨询电话:0737-8822049
五、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管理规定
(一)受理机构及时间
市民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
联系电话:0737-8822049
传 真:0737-8822049
通信地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359号
邮政编码:413400
(二)申请的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县民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三)申请的递交
1、在线递交。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机构电子邮箱(2132602629@qq.con)。
2、信函邮寄。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桃江县民政局信息申请受理机构(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的处理
县民政局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县民政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五)收费管理。
1.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供的,由申请受理机构免费提供;
2.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