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tjxmzj/2025-2076234 | 发布机构: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2025-03-18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mzj/2025-2076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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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9pt;">桃江县民政局 桃江县财政局
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中心、财政所、残疾人联合会: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5〕5号)、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5〕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提高2025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指导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25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740元/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为485元/月。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2025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为11544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为7566元/年。
(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应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测算安排照料护理费。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5年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200元/月。
(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5年起,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700元/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25年,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标准分别由90元/月提高到100元/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工作高效推进、落地见效。
(二)精准认定对象。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各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精准核算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严格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做好资金保障。县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及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积极筹措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按照提标要求和支出责任,足额安排2025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所需资金。
(四)抓紧组织实施。县民政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县残联联合行文确定保障标准,并报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备案。5月底前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桃江县民政局 桃江县财政局 桃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8日